2014-05-06 17:41
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网站4月28日消息,根据当前实际,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2013年12月10日令为关税同盟新的肉奶及其制品技术标准规定了过渡期。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根据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2014年5月1日前出台的法规标准可以生产和销售肉奶及其制品,但同时应具备相关评估(认证)文件证明所生产的产品符合上述法规标准的规定。
对没有在2014年5月1日获得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强制认证和评估的产品,欧亚经济委员会确定2015年5月1日前为此类产品的过渡期。
从2014年5月1日起,禁止发放和批准相关评估(认证)文件。产品新标准认证书应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2年12月25日293号令确定的统一格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