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日前报道:据企划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当日表示,包含设立和运行合作社方案等内容的《合作社基本法》将于下月1日生效。 届时全国各市政府和各道政府接受合作社设立申报,相关部门接受社会性合作社的审批申请。合作社分为营利性“合作社”和实施公益事业的“社会性合作社”。 成员数5人以上小额、小规模创业。从事自主团体、保姆、清洁服务、共同育儿、住房、生产等领域可创办合作社。尤其是生产者合作社有助于创造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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