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年轻人报》日前报道:越南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邓辉东在11月9日举行的《新合作社法》草案座谈会上称,如国会表决通过新合作社法草案,计划投资部将组建新型的合作社,新型合作社在量和质上将有根本性改变。
该部合作社司副司长范氏清河表示,与旧的合作社不同,新型合作社注重提供投入和产出服务,合作社成员仍可自主经营和生产。新型合作社可以享受比企业和旧合作社更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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