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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修订黄金进口措施

8月22日,巴基斯坦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自8月31日起取消黄金进口的禁令,并实行修订后的关于进口黄金并制作成首饰出口的措施。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循环操作的情况下,单方进口黄金的上限为25公斤;进口方需在120天(原为180天)内将进口黄金制作成增值黄

8月22日,巴基斯坦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自8月31日起取消黄金进口的禁令,并实行修订后的关于进口黄金并制作成首饰出口的措施。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循环操作的情况下,单方进口黄金的上限为25公斤;进口方需在120天(原为180天)内将进口黄金制作成增值黄金首饰出口;提高黄金首饰的最低增值量要求;禁止将相应进口黄金在国内市场销售;对黄金首饰出口进行随机抽查;出口商至多获得50%(原为100%)的黄金形式的出口收益,实现黄金形式或外汇形式的出口收益的最长时限为120天(原分别为240天和180天);黄金进口和增值黄金首饰出口均须在指定关口进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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