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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对电商假货做个了断了

今后网购到假货,索赔或将不再麻烦。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其中规定,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是时候对电商假货做个了断了

今后网购到假货,索赔或将不再麻烦。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其中规定,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来说,这个规定就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电商如果是个骗子,那么提供交易平台的第三方就要代其赔偿。此规定一出,不少网民在叫好的同时,也为淘宝等电商平台捏了把汗:会不会被赔得关门大吉啊?这从侧面反映出,网络假货在网民心目中的猖獗程度。

假货在网上究竟有多泛滥?先看数据。2014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协两次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商品进行检测。抽查的9个电商平台中有7个在卖假冒或质量不合格商品,问题率约为77.8%。2015年1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淘宝、京东、天猫、1号店等,正品率为58.7%,其中淘宝仅37.25%;手机正品率仅28.57%,其中三星手机正品率0%。最近又有消息称,部分售假者觉得在电商平台已不那么好混,开始转战微信“朋友圈”,而微信交易的监管相对更为复杂。

由此可见,“剁手族”买到假货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只不过有些假货的质量问题不明显而未被及时发现;有的假货涉及金额不高,消费者嫌麻烦,懒得去维权。手机、电脑、化妆品等商品涉及金额较高,一旦不幸买中这些假货,麻烦就来了:索赔历程可能不亚于“长征”。要知道,售假者之所以售假,基本上就没打算赔,否则他们还售什么假?所以,许多索赔纠纷往往成了“悬案”。假货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消耗着人们的时间成本、精神状态与公共管理资源,除了“小伙网购300粒假安眠药自杀未遂”这种意外之福,假货堪称拖累社会进步,影响“互联网+”发展的巨大毒瘤。

假货猖獗,是监管之耻。现在,工商总局出台的新规如果执行到位,不失为一把利器。过去,假货销售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甚至无成本。电商平台由于不必担心殃及自己,对售假者身份资料的审核,往往是走走过场,导致售假者大赚不义之财后还能全身隐退,无处寻觅。如果电商平台必须为骗子承担代赔责任,必然会激活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电商平台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手段必将大大提高。这就相当于将电商平台与政府、消费者结成了打假的“统一战线”。

接下来,消费者应当做的事情,就是利用好国家规定,积极维权;而政府部门则应继续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政策与法律支持,让全民都有打假的积极性。唯有如此,网络经营者才会视售假为可怕的禁区。我国提出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打造网络诚信显然是绕不过的重大课题,即便有电商平台因为假货赔偿而倾家荡产,也是必要的阵痛。是时候对电商假货做个了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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