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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良好的亚马逊卖家绩效表现,你真的理解了吗?

卖家有必要为A-to-Z纠纷而苦恼慌张吗?

如何维护良好的亚马逊卖家绩效表现,你真的理解了吗?

卖家问“客户给我开了一个A-to-Z,我和客户沟通,客户同意我给他退款他就关闭A-to-Z,可是我听说亚马逊出台了新规,即便是客户自己关闭A-to-Z,也会计入绩效表现,我该怎么办呢?”

其实关于A-to-Z纠纷是否会计入绩效表现,亚马逊早在7月份前后曾有新规,如果卖家在A-to-Z纠纷的裁决中赢了,纠纷不计入卖家的绩效表现,但如果买家在开启A-to-Z纠纷之后又自行关闭,无论买家卖家双方的沟通情况如何,这种纠纷也是计入到绩效表现的。

所以卖家面对纠纷的处理方法是该退款退款该上诉上诉,这就是根据亚马逊新规卖家能够采取的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面对A-to-Z的纠纷确实让人心里不愉快,可是一个纠纷有必要那么苦恼和慌张吗?

我认为完全没必要。

我们先来看看亚马逊卖家账号绩效指标。对于一个卖家来说,衡量一个账号绩效表现的好坏,亚马逊为我们提供了几个指标,主要包括订单缺陷率(ODR),订单取消率,延迟发货率,有效订单追踪率和邮件回复时效等,而A-to-Z纠纷,仅仅订单缺陷率(ODR)中的三项(差评、A-to-Z和信用卡拒付)之一,再进一步来看,订单缺陷率(ODR)的指标是小于1%呀!

1%,非常小的一个指标,毫不客气的说,只要稍微用心的卖家,都不可能让自己的这些指标超过1%吧?如果你连这个指标都控制不了,还做什么亚马逊啊?!

但既然今天正好拿着A-to-Z来说事,我们还是还得理顺一下A-to-Z的处理和责任归属。

根据亚马逊的A-to-Z责权判定新规,一个A-to-Z纠纷开启后,如果卖家承认责任,自动给买家退款,该纠纷计入绩效,如果买卖双方沟通一致,买家关闭纠纷,该纠纷计入绩效,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经平台审核后平台承担了损失,同样计入绩效,而唯一不计入绩效的情况就是,卖家上诉,经平台审核后认定是买家责任,卖家赢。

如此分析下来,不难发现,对于卖家来说,要想在一个A-to-Z纠纷中获胜,其实还是有一点难度的。

既然结局是如此,面对A-to-Z,卖家又何必那么纠结呢?顺其自然就是了。

但顺其自然不意味着不作为,既然是绩效表现指标之一,卖家还是需要去尽可能维护的,但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对于A-to-Z的处理,卖家更应该放置在A-to-Z发生前:

● 做好产品品质,自然可以降低A-to-Z发生的比率;

● 及时快速的发货,自然可以降低A-to-Z发生的比率;

● 快速礼貌的客服沟通,自然可以降低A-to-Z发生的比率;

最最不济的,如果A-to-Z以及其它影响账号绩效表现指标的事项发生,绩效指标岌岌可危,卖家还可以用快速冲大订单总数的方式来稀释这些数值。

不良订单数量确定,而总订单数量增多,分母增大了,各种指标的数值自然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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