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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明年将跨境电商零售监管过渡期政策扩围合肥等五城市

过渡期政策使用范围扩大

商务部:明年将跨境电商零售监管过渡期政策扩围合肥等五城市

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更好地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据高峰介绍,过渡期延长期间,电商企业和平台等有关各方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各试点城市要抓好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责任,共同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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