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14:19
雨果网获悉,10月22日,成都市商务委、成都市财政局对外发布了最新的《成都市跨境电商资金扶持政策》。
该项政策将支持跨境电商主体招引、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基础功能建设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过成都口岸开展跨境电B2B、B2C进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经成都跨境电商共服务平台验证且纳入海关统计的交易额5%扶持,单个1业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另外,对于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传统外贸企业,纳入成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统计的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或通过跨境电商实现网络化定制销售的创新企业,其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据了解,《成都市跨境电商资金扶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支持项目发生时间为2018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成都市跨境电商资金扶持政策》部分内容如下:
(文/雨果网 苏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