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被判商标侵权赔偿1200万

12月30日晚间消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因在多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小米通讯公司被判赔偿1200万元,并承担被侵权的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逾10万元,而小米科技公司则对小米通讯公司应赔偿金额中的6803767元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