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昨日发布公告表示,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进行调整。
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此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