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免征出口货物建设费!减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于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