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6 16:57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
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