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商】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物流服务商】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申报对象补贴额度申报条件
申报城市
申报地:
沈阳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对象
沈阳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
补贴额度
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沈阳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经营满一年,对海外仓建设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仓储使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使用满一年的,按照不超过每年实际租赁费用3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且公共海外仓年使用操作费用、租赁费、境外物流配送费用超过30万的,按3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沈阳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

2、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沈阳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经营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