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转型实操:5个实用Tips帮你完美向电商过渡

跨境刁民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2761 次浏览 • 2016-12-26 16:42 • 来自相关话题

“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多年前马云一语道破未来商业的走向,那时好多老板们对网购是不屑甚至鄙夷的。如今,B2C仍在以光年的速度飞速发展,B2B早已被甩开了不知几百条街了。当然,这与B2B市场自身的复杂性分不开,电商转型之路上,B2B远没有B2C那样灵活简单,以至于B2B至今仍以线下交易为主要模式。

不过,这一切正在悄悄改变着。据美媒Forrester最新报告,B2B电子商务市场预计在5年内达到1.2万亿美元。B2B电子商务公司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寻求着电商解决方案和转型出路。

现在,B2B企业高管和运营总监深知电商解决方案对其公司的重要性。但转型本身却面临各种问题。一个全新的电商模式意味着简化的业务流程和多大部分员工职能的重新定义。对每个人而言,这都是一个充满压力的过渡期。电商高管们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团队完美走上电商正轨呢?

充分理解你的B2B电商解决方案

作为带领本公司完成电商转型的掌舵人,你应该是最了解本公司电商方案的人。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团队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这时候,你就要能够挺身而出,以理服人,让团队成员从心底接受新模式。

你也应该充分知晓电商方案将给公司带来什么回报,并把这一信息传达给所有利益相关者,这对顺利过渡极其重要。因为万众一心,才能其利断金。

转变团队角色

复杂的权限、全新的交易规则和定价系统纷至沓来,老一套的销售模式瞬间无用武之地,这时你就应该解散原销售团队吗?非也!虽然B2B模式下团队的某些功能会被移除,但并不代表这你的团队已经过时,相反,熟悉产品的他们对公司的B2B转型是极为有利的。

专业人士解释说,B2B转型时,固有的销售团队可以向更大的营销团队过渡。可以安排他们与客户在线沟通,他们会提供产品的专业知识出专业建议和,依旧可以很好地服务顾客——这同时也是电商转型中,顾客和销售团队双方全新的的沟通方式。

让客户为你的改变欢呼

突如其来的改变很难让人接受,从线下转到线上的B2B商务模式多少会破坏客户联系,因此,应该提早告知客户即将到来的改变。

有何技巧吗?当然!应该强调新模式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订购方便,一键即可重复订购,支持多人同时登录看到同一订单,等等。归根结底,就是让客户感受到订购的便捷,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个双赢策略。

但注意,面对客户的问题应保持敏感。如果他们对将要到来的改变感到担忧,你不能马上反驳并滔滔不绝讲告诉他们种种好处。应该花时间倾听他们的担忧,并表示理解。让对方感受到你真正听进去了,之后会把反映给技术团队,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记住,有时他们只是希望得到你的倾听和理解。

协调供应链

你应该全面分析并透彻理解一个更加精简的采购流程对客户的需求有何影响。如果研究调查表明这一改变会影响销量,不论是暂时的还是半永久性的,你都应该高度重视,对供应链及时作出协调。

例如:如果调查预测表明需求将增加,那么在祥光谈判中就可以提高定价,这有利于有效协调供需,提高利润率。

如果转型会影响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你就该提早安排教育你的供应商。如果电商转型后,习惯接听电话的他们可能开始浏览邮件了,这就是一种进步,你可以接着引导他们往电商化方向迈进。

投资内容营销

电商时代,与客户充分互动的社交营销优势日渐突出,B2B转型中,你的品牌如果能早早引入内容营销,企业未来的ROI就会大大增加。而且,内容营销有助于你第一时间接触市场需求,更充分地把握市场脉搏。所以,从转型伊始,你就需要高调发不出各种充满活力的企业信息,向市场提供高价值的内容,回答你行业中的重大问题。

转型——意味着新的起点

从离线销售过渡到B2B电子商务并不容易。转型过程中会有不可避免的阵痛。不论怎样,只要下决心要改变了,就是进步的。可以从小处切入,先摆出倾听者的姿态,认真对待每一个来自客户的feedback和不满。转型之路,道阻且长,但对你的客户和企业而言,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起点! 查看全部
“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多年前马云一语道破未来商业的走向,那时好多老板们对网购是不屑甚至鄙夷的。如今,B2C仍在以光年的速度飞速发展,B2B早已被甩开了不知几百条街了。当然,这与B2B市场自身的复杂性分不开,电商转型之路上,B2B远没有B2C那样灵活简单,以至于B2B至今仍以线下交易为主要模式。

不过,这一切正在悄悄改变着。据美媒Forrester最新报告,B2B电子商务市场预计在5年内达到1.2万亿美元。B2B电子商务公司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寻求着电商解决方案和转型出路。

现在,B2B企业高管和运营总监深知电商解决方案对其公司的重要性。但转型本身却面临各种问题。一个全新的电商模式意味着简化的业务流程和多大部分员工职能的重新定义。对每个人而言,这都是一个充满压力的过渡期。电商高管们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团队完美走上电商正轨呢?

充分理解你的B2B电商解决方案

作为带领本公司完成电商转型的掌舵人,你应该是最了解本公司电商方案的人。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团队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这时候,你就要能够挺身而出,以理服人,让团队成员从心底接受新模式。

你也应该充分知晓电商方案将给公司带来什么回报,并把这一信息传达给所有利益相关者,这对顺利过渡极其重要。因为万众一心,才能其利断金。

转变团队角色

复杂的权限、全新的交易规则和定价系统纷至沓来,老一套的销售模式瞬间无用武之地,这时你就应该解散原销售团队吗?非也!虽然B2B模式下团队的某些功能会被移除,但并不代表这你的团队已经过时,相反,熟悉产品的他们对公司的B2B转型是极为有利的。

专业人士解释说,B2B转型时,固有的销售团队可以向更大的营销团队过渡。可以安排他们与客户在线沟通,他们会提供产品的专业知识出专业建议和,依旧可以很好地服务顾客——这同时也是电商转型中,顾客和销售团队双方全新的的沟通方式。

让客户为你的改变欢呼

突如其来的改变很难让人接受,从线下转到线上的B2B商务模式多少会破坏客户联系,因此,应该提早告知客户即将到来的改变。

有何技巧吗?当然!应该强调新模式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订购方便,一键即可重复订购,支持多人同时登录看到同一订单,等等。归根结底,就是让客户感受到订购的便捷,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个双赢策略。

但注意,面对客户的问题应保持敏感。如果他们对将要到来的改变感到担忧,你不能马上反驳并滔滔不绝讲告诉他们种种好处。应该花时间倾听他们的担忧,并表示理解。让对方感受到你真正听进去了,之后会把反映给技术团队,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记住,有时他们只是希望得到你的倾听和理解。

协调供应链

你应该全面分析并透彻理解一个更加精简的采购流程对客户的需求有何影响。如果研究调查表明这一改变会影响销量,不论是暂时的还是半永久性的,你都应该高度重视,对供应链及时作出协调。

例如:如果调查预测表明需求将增加,那么在祥光谈判中就可以提高定价,这有利于有效协调供需,提高利润率。

如果转型会影响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你就该提早安排教育你的供应商。如果电商转型后,习惯接听电话的他们可能开始浏览邮件了,这就是一种进步,你可以接着引导他们往电商化方向迈进。

投资内容营销

电商时代,与客户充分互动的社交营销优势日渐突出,B2B转型中,你的品牌如果能早早引入内容营销,企业未来的ROI就会大大增加。而且,内容营销有助于你第一时间接触市场需求,更充分地把握市场脉搏。所以,从转型伊始,你就需要高调发不出各种充满活力的企业信息,向市场提供高价值的内容,回答你行业中的重大问题。

转型——意味着新的起点

从离线销售过渡到B2B电子商务并不容易。转型过程中会有不可避免的阵痛。不论怎样,只要下决心要改变了,就是进步的。可以从小处切入,先摆出倾听者的姿态,认真对待每一个来自客户的feedback和不满。转型之路,道阻且长,但对你的客户和企业而言,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起点!

新版海关《协调制度》明年起实施

晓娴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098 次浏览 • 2016-12-26 15:37 • 来自相关话题

外贸企业注意了!外贸企业注意了,2017年1月1日起,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将要实施,《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也从该日起实施。

从海关获悉,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协调制度》在现行版本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提醒各外贸企业及时关注商品名称及编码的变化,以免影响货物出口。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新变化

新版《协调制度》涉及242组目录修订,4位数品目调整至1222个,6位数子目调整至5387个,对一些国际贸易总量较低的商品目录予以合并或删除,简化和优化了《协调制度》的目录结构。同时,对部分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作了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商品归类规则,减少归类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协调制度》的修订特别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为适应科技发展和贸易业态变化,新版《协调制度》不仅增列了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机械加工技术相关的产品,还新增了农业机械化和新技术医药产品。

此外,一些贸易量大、有归类争议的商品也重组了子目结构,今后在新版《协调制度》中可以直接找到“无醇啤酒”“清酒”和“三氯蔗糖”等常见商品的子目。

海关相关负责人建议

进出口企业应提早了解税目对照关系,尽快适应新的目录结构,减少不必要的贸易争议,降低通关成本。并在了解修改内容的基础上,应着重了解相关商品出口国在转换过程中商品税号及所包含的商品范围是否发生变化,同时也应关注税号所对应的相关税率、监管条件等是否发生变化。

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税委会〔2016〕31号文件,《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017年关税调整将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高分辨率硬盘式数字电影放映机零件、热裂解炉、天然软木塞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2017年对此前实行暂定税率的丙稀酸钠聚合物、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改性乙醇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还将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2017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的有中国与新加坡、东盟、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同时,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将适当增加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我国已于2016年9月15日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2017年上半年将继续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共涉及280多项商品。降税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2017年还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2017年随着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的修订,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将有较大范围的调整,主要涉及农业、化工、机电、纺织、木材等多个领域的商品。根据国内需要也对其他税则税目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2017年我国税则的税目总数增加至8547个,税目结构将更加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 查看全部
外贸企业注意了!外贸企业注意了,2017年1月1日起,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将要实施,《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也从该日起实施。

从海关获悉,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协调制度》在现行版本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提醒各外贸企业及时关注商品名称及编码的变化,以免影响货物出口。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新变化

新版《协调制度》涉及242组目录修订,4位数品目调整至1222个,6位数子目调整至5387个,对一些国际贸易总量较低的商品目录予以合并或删除,简化和优化了《协调制度》的目录结构。同时,对部分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作了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商品归类规则,减少归类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协调制度》的修订特别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为适应科技发展和贸易业态变化,新版《协调制度》不仅增列了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机械加工技术相关的产品,还新增了农业机械化和新技术医药产品。

此外,一些贸易量大、有归类争议的商品也重组了子目结构,今后在新版《协调制度》中可以直接找到“无醇啤酒”“清酒”和“三氯蔗糖”等常见商品的子目。

海关相关负责人建议

进出口企业应提早了解税目对照关系,尽快适应新的目录结构,减少不必要的贸易争议,降低通关成本。并在了解修改内容的基础上,应着重了解相关商品出口国在转换过程中商品税号及所包含的商品范围是否发生变化,同时也应关注税号所对应的相关税率、监管条件等是否发生变化。

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税委会〔2016〕31号文件,《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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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税调整将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高分辨率硬盘式数字电影放映机零件、热裂解炉、天然软木塞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2017年对此前实行暂定税率的丙稀酸钠聚合物、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改性乙醇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还将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2017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的有中国与新加坡、东盟、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同时,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将适当增加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我国已于2016年9月15日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2017年上半年将继续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共涉及280多项商品。降税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2017年还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2017年随着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的修订,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将有较大范围的调整,主要涉及农业、化工、机电、纺织、木材等多个领域的商品。根据国内需要也对其他税则税目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2017年我国税则的税目总数增加至8547个,税目结构将更加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

确保产品合规,你需要关注的五条美国、欧盟产品安全新规

too late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1610 次浏览 • 2016-12-22 15:47 • 来自相关话题

在刚刚圆满落幕的2016亚亚马逊全球开店“卖家峰会”上,我们的“关键词”之一是品质。而品质也正是2017亚马逊“全球开店”的战略重点之一。要提高产品品质,首先是要让产品符合安全法规。12月,最新的美国、欧盟产品安全法规发布,五大条针对玩具安全、热敏纸限制、食品药品安全都有了新规定。相关产品的卖家们,你的产品仍合规吗?本篇带您解读新规。

产品法规更新

1. 美国玩具安全规范ASTM F963-16版发布

2016年10月20日,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发布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最新版本:ASTM F963-16。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的规定,如果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在90天内无反对意见,新标准将在发布180天后(即2017年年中)成为强制要求。在生效日及其后生产的玩具的认证(儿童产品证书)需按照ASTM F963-16的要求,在ASTM F963-16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相比旧标准,ASTM F963-16移除了填充材料中的州的要求,并修改测试方法;修改了发声玩具的要求、骑乘玩具的负载和稳定性要求、弹射玩具的要求;增加了玩具中膨胀材料的要求——ASTM F963-16 4.40、带电池玩具的设计指引、磁铁的浸泡测试、玩具柜的要求、电玩具条款增加了新要求;明确了微生物安全及其新要求、玩具基材重金属的相关要求,并增加一个总量筛选测试可选的替代测试方法。

美国玩具安全规范ASTM F963对于进入美国市场的玩具至关重要,特别提醒玩具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最新动向,及时调整应对方案,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2. 欧盟下调玩具中BPA限量

2016年11月14日,欧盟玩具安全委员会的会议上,成员国表决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议的玩具安全指令中双酚A (BPA)的限量调整提案,主要是针对三岁以下的儿童玩具中的BPA,将限量从原来的0.1mg/L调整至0.01mg/L。该提案将对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附件II附录C进行修订,并将在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18个月后开始实行。

作为欧盟最严格也是最重要玩具标准的安全指令,它规定了欧盟市场上的玩具所必须符合的机械和物理安全要求、化学要求、阻燃要求、卫生要求、电气安全等要求,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将给我国玩具生产企业带来巨大影响,相关企业需重视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动态,做好准备应对。

3. REACH法规附件XVII正式新增热敏纸BPA限制

12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EU)2016/2235,关于双酚A(BPA)的限制要求正式写入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2020年1月3日起,热敏纸中的双酚A限量不得超过0.02%。(EU)2016/2235将在OJ发布后第20天生效。在该法规2020年1月3日正式实施之前,生产商和进口商有36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或其他相关准备以满足要求。

热敏纸是一种加工纸,其制造原理就是在优质的原纸上涂布一层可能含有BPA在内的多种化学物质构成的的“热敏涂料”(热敏变色层),使得纸张可因受热而改变颜色,显示出要展现的字符。BPA的危害作用表现在对女性生殖系统、大脑、行为方式、乳腺、代谢和肥胖的影响,其中尤以对乳腺的损害作用为最。欧盟委员会认为如果热敏纸中的双酚A含量超过0.02%,对经常接触热敏纸的工作人员具有无法接受的不利风险。

4.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重金属铝迁移量将被重新评估

2016年11月28日,应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卫生、环境和新兴技术风险科学委员会(SCHEER)需要在2017年提供其关于重金属铝容许摄入量的科学意见,以便对玩具中的铝迁移限量作出相应修订。

SCHEER接下来的工作将包括以下两项任务:

①审查现有的关于重金属铝的毒理数据,充分考虑2008年欧洲食品安全署EFSA以及2011年JECFA的相关容许摄入量水平;

②就重金属铝的容许摄入量水平给出建议,以便用于玩具安全指令中铝迁移限量的设置,要求注意除玩具以外的重金属铝的来源

SCHEER需在明年6月份给出初步意见,并在秋天提供其最终观点。

5.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防晒成分的安全和有效性指南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11月22日发布了一份防晒产品指南——《非处方防晒药品—安全性和功效性数据—行业指南》(NonprescriptionSunscreen Drug Products—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Data—Guidance for Industry)。这份指南中指出了防晒品中活性成分安全有效的标准,并提出要注意到活性成分被吸收到血液中对人体带来的影响。

FDA认为,在柜台销售的防晒霜的制造商需要证明产品中的成分是安全和有效的,而防晒霜新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则是一个长期问题。往后,品牌商和制造商如果要在防晒产品中运用新的成分,需要向FDA申请批准,其提供的数据将包括血液对该成分的吸收程度,此项将采用药品标准严格管理。

厂商应承担产品体外渗透实验以及不良药物体验、副作用等大量信息成分。新规实施后,防晒产品生产商检测成分提高,而且会给防晒品安全性带来的负面市场舆论也让人担忧。但毋庸置疑的是,产品检测法规的严格化最终会增加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而我国目前也已经着手防晒产品的监管,愈来愈严。

安全合规小知识

带拉绳窗帘产品安全






每年10月份是美国的窗帘安全宣传月。在美国,几乎每1个月都会有1个儿童因为窗帘拉绳绕颈窒息而死亡。窗帘拉绳问题已成为家庭重大安全风险之一。卷帘、百叶帘和罗马帘的拉绳通常收于底部或者是侧面,如果没有固定,绳子滑落将正好形成一个吊环,很容易套在儿童的脖子上,引起儿童窒息,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但很多家长仍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窗帘销售商在销售时也没有相应的提醒。美国CPSC 与窗帘安全委员会(WCSC)达成一致,倡导家庭、幼儿园、以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应使用无拉绳,或拉绳不易接触的窗帘。 查看全部
在刚刚圆满落幕的2016亚亚马逊全球开店“卖家峰会”上,我们的“关键词”之一是品质。而品质也正是2017亚马逊“全球开店”的战略重点之一。要提高产品品质,首先是要让产品符合安全法规。12月,最新的美国、欧盟产品安全法规发布,五大条针对玩具安全、热敏纸限制、食品药品安全都有了新规定。相关产品的卖家们,你的产品仍合规吗?本篇带您解读新规。

产品法规更新

1. 美国玩具安全规范ASTM F963-16版发布

2016年10月20日,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发布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最新版本:ASTM F963-16。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的规定,如果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在90天内无反对意见,新标准将在发布180天后(即2017年年中)成为强制要求。在生效日及其后生产的玩具的认证(儿童产品证书)需按照ASTM F963-16的要求,在ASTM F963-16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相比旧标准,ASTM F963-16移除了填充材料中的州的要求,并修改测试方法;修改了发声玩具的要求、骑乘玩具的负载和稳定性要求、弹射玩具的要求;增加了玩具中膨胀材料的要求——ASTM F963-16 4.40、带电池玩具的设计指引、磁铁的浸泡测试、玩具柜的要求、电玩具条款增加了新要求;明确了微生物安全及其新要求、玩具基材重金属的相关要求,并增加一个总量筛选测试可选的替代测试方法。

美国玩具安全规范ASTM F963对于进入美国市场的玩具至关重要,特别提醒玩具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最新动向,及时调整应对方案,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2. 欧盟下调玩具中BPA限量

2016年11月14日,欧盟玩具安全委员会的会议上,成员国表决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议的玩具安全指令中双酚A (BPA)的限量调整提案,主要是针对三岁以下的儿童玩具中的BPA,将限量从原来的0.1mg/L调整至0.01mg/L。该提案将对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附件II附录C进行修订,并将在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18个月后开始实行。

作为欧盟最严格也是最重要玩具标准的安全指令,它规定了欧盟市场上的玩具所必须符合的机械和物理安全要求、化学要求、阻燃要求、卫生要求、电气安全等要求,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将给我国玩具生产企业带来巨大影响,相关企业需重视玩具安全指令的修订动态,做好准备应对。

3. REACH法规附件XVII正式新增热敏纸BPA限制

12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EU)2016/2235,关于双酚A(BPA)的限制要求正式写入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2020年1月3日起,热敏纸中的双酚A限量不得超过0.02%。(EU)2016/2235将在OJ发布后第20天生效。在该法规2020年1月3日正式实施之前,生产商和进口商有36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或其他相关准备以满足要求。

热敏纸是一种加工纸,其制造原理就是在优质的原纸上涂布一层可能含有BPA在内的多种化学物质构成的的“热敏涂料”(热敏变色层),使得纸张可因受热而改变颜色,显示出要展现的字符。BPA的危害作用表现在对女性生殖系统、大脑、行为方式、乳腺、代谢和肥胖的影响,其中尤以对乳腺的损害作用为最。欧盟委员会认为如果热敏纸中的双酚A含量超过0.02%,对经常接触热敏纸的工作人员具有无法接受的不利风险。

4.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重金属铝迁移量将被重新评估

2016年11月28日,应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卫生、环境和新兴技术风险科学委员会(SCHEER)需要在2017年提供其关于重金属铝容许摄入量的科学意见,以便对玩具中的铝迁移限量作出相应修订。

SCHEER接下来的工作将包括以下两项任务:

①审查现有的关于重金属铝的毒理数据,充分考虑2008年欧洲食品安全署EFSA以及2011年JECFA的相关容许摄入量水平;

②就重金属铝的容许摄入量水平给出建议,以便用于玩具安全指令中铝迁移限量的设置,要求注意除玩具以外的重金属铝的来源

SCHEER需在明年6月份给出初步意见,并在秋天提供其最终观点。

5.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防晒成分的安全和有效性指南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11月22日发布了一份防晒产品指南——《非处方防晒药品—安全性和功效性数据—行业指南》(NonprescriptionSunscreen Drug Products—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Data—Guidance for Industry)。这份指南中指出了防晒品中活性成分安全有效的标准,并提出要注意到活性成分被吸收到血液中对人体带来的影响。

FDA认为,在柜台销售的防晒霜的制造商需要证明产品中的成分是安全和有效的,而防晒霜新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则是一个长期问题。往后,品牌商和制造商如果要在防晒产品中运用新的成分,需要向FDA申请批准,其提供的数据将包括血液对该成分的吸收程度,此项将采用药品标准严格管理。

厂商应承担产品体外渗透实验以及不良药物体验、副作用等大量信息成分。新规实施后,防晒产品生产商检测成分提高,而且会给防晒品安全性带来的负面市场舆论也让人担忧。但毋庸置疑的是,产品检测法规的严格化最终会增加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而我国目前也已经着手防晒产品的监管,愈来愈严。

安全合规小知识

带拉绳窗帘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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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份是美国的窗帘安全宣传月。在美国,几乎每1个月都会有1个儿童因为窗帘拉绳绕颈窒息而死亡。窗帘拉绳问题已成为家庭重大安全风险之一。卷帘、百叶帘和罗马帘的拉绳通常收于底部或者是侧面,如果没有固定,绳子滑落将正好形成一个吊环,很容易套在儿童的脖子上,引起儿童窒息,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但很多家长仍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窗帘销售商在销售时也没有相应的提醒。美国CPSC 与窗帘安全委员会(WCSC)达成一致,倡导家庭、幼儿园、以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应使用无拉绳,或拉绳不易接触的窗帘。

电子商务法草案拟禁止刷单,卖家们且行且珍惜!

芭芭拉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602 次浏览 • 2016-12-21 11:45 • 来自相关话题

电子商务法草案拟禁止刷单

面对日益泛滥和专业化的刷单现象,国家正在修订的电子商务法拟加强对此管理。昨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草案还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客观、公正、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
这是不是意味着,未来刷单将会是一种违法行为呢?随着网购的盛行,恶意刷单导致不公平的竞争。作为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交易的第三方平台,亚马逊、阿里也一直在打击刷单行为,试图给平台买家提供更真实、有效的信息,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亚马逊Review政策一再变更,打击刷单不含糊

今年下半年,亚马逊Review政策一再变更,就是为了打击恶意刷评,还大家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首先表现在亚马逊将留评资格直接从5美元上升到了50美元,提高了留Review的门槛。留评消费成本的提升,也让刷单者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在11月初,亚马逊review政策又祭出新招,与过去的几次review变更不同,这次亚马逊追源溯流,开始倚重卖家不能更改的历史review。历史是无法改变的,想短期内刷好评,提升排名也是不可能的。
此外,亚马逊也会对恶意刷评的买家账号进行限制,一旦被亚马逊查到,会直接删除评论,甚至删除之前的所有评论。Reviewer政策的变更,也显示了亚马逊反刷单、为卖家打造公平的竞争机会的决心。

阿里严打刷单现象,追杀傻推网

如果说,亚马逊只是在平台政策上打击刷单行为,那阿里对待刷单的态度就更加坚决了,直接零容忍,向法院起诉,追杀刷单组织。
本月初,阿里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
阿里对刷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利用获得的民事赔偿筹建‘反刷单基金会’,用以支持更大范围内的反刷单行为。看来阿里已下定了决心,打击刷单行为。

2017年还有卖家准备刷单吗?且行且珍惜吧

像亚马逊、阿里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对电商市场起主导作用。有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电商平台的规定,预计2017年国内的电商平台对刷单这样不公平的竞争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诸如亚马逊这样国外的一些电商平台也会在更加倡导买家体验的基础上,顺应时势发展,在平台政策上进一步打击刷单这样不公平的竞争。
2016年即将结束,新的2017年将至。作为平台上的卖家,2017年且行且珍惜吧!不管您的目标是不是先挣它一个亿,但您首要的目标可以是守规则,用诚信、优质产品和服务打动消费者,这样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杜绝刷单,反对不公平竞争,给电商行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查看全部
电子商务法草案拟禁止刷单

面对日益泛滥和专业化的刷单现象,国家正在修订的电子商务法拟加强对此管理。昨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草案还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客观、公正、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
这是不是意味着,未来刷单将会是一种违法行为呢?随着网购的盛行,恶意刷单导致不公平的竞争。作为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交易的第三方平台,亚马逊、阿里也一直在打击刷单行为,试图给平台买家提供更真实、有效的信息,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亚马逊Review政策一再变更,打击刷单不含糊

今年下半年,亚马逊Review政策一再变更,就是为了打击恶意刷评,还大家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首先表现在亚马逊将留评资格直接从5美元上升到了50美元,提高了留Review的门槛。留评消费成本的提升,也让刷单者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在11月初,亚马逊review政策又祭出新招,与过去的几次review变更不同,这次亚马逊追源溯流,开始倚重卖家不能更改的历史review。历史是无法改变的,想短期内刷好评,提升排名也是不可能的。
此外,亚马逊也会对恶意刷评的买家账号进行限制,一旦被亚马逊查到,会直接删除评论,甚至删除之前的所有评论。Reviewer政策的变更,也显示了亚马逊反刷单、为卖家打造公平的竞争机会的决心。

阿里严打刷单现象,追杀傻推网

如果说,亚马逊只是在平台政策上打击刷单行为,那阿里对待刷单的态度就更加坚决了,直接零容忍,向法院起诉,追杀刷单组织。
本月初,阿里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
阿里对刷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利用获得的民事赔偿筹建‘反刷单基金会’,用以支持更大范围内的反刷单行为。看来阿里已下定了决心,打击刷单行为。

2017年还有卖家准备刷单吗?且行且珍惜吧

像亚马逊、阿里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对电商市场起主导作用。有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电商平台的规定,预计2017年国内的电商平台对刷单这样不公平的竞争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诸如亚马逊这样国外的一些电商平台也会在更加倡导买家体验的基础上,顺应时势发展,在平台政策上进一步打击刷单这样不公平的竞争。
2016年即将结束,新的2017年将至。作为平台上的卖家,2017年且行且珍惜吧!不管您的目标是不是先挣它一个亿,但您首要的目标可以是守规则,用诚信、优质产品和服务打动消费者,这样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杜绝刷单,反对不公平竞争,给电商行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了解归类总规则跨境出口so easy 轻松搞定商品归类(下)

温开水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1485 次浏览 • 2016-07-22 11:51 • 来自相关话题

五、总规则三 

总规则三针对的是:如果商品看起来可以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目的情况。包括三条规定。 

总规则三(一):具体列名优先

同类商品名称比较:即商品的具体名称与商品的类别名称相比,商品的具体名称更具体。

例如:

电动剃须刀符合以下两商品的列名:

*8509 家用电动器具
*8510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其中8510的列名最为具体,提到了剃须刀的名字。

提到商品名称的列名视为比涵盖一组商品的列名更具体。
不同类商品名称的比较:如果某一品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包括某一货品,则该品目要比所列名称不完全包括该货品的其他品目更为具体。

例如:

车用簇绒地毯应该归入8708机动车辆零件还是5703簇绒地毯?

当然应归入5703,这是因为簇绒地毯更明确地指出了这项商品,而机动车辆的零件,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

规则三(二):按基本特征归类,即商品应归入构成材料或部件基本特征(基本成份)的税号

适用范围:*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的商品*不同成份构成的商品*零售成套货品

不同商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有所不同,通常可依据商品的以下因素综合考虑:-体积-质量-数量-重量-价值-用途
 
例如:

一个削铅笔机(8214)带有一个用塑料做的刮削容器(3926),它们应一并归入8214项下。因为削铅笔机构成了该物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三(二)的零售成套物品是指:*至少有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的商品构成;
*商品能满足某种基本需要或者有一个特定用途;*为了零售需要包装在一起的商品。
 
例如:
 
一套“理发用具”有一个电推剪(8510),一把梳子(9615),一把剪刀(8213),一把刷子(9603)及一条毛巾,上述物品都包装在一个盒子里。

这套理发用具符合“零售成套货品”的规定,应按照基本特征一并归类。因为电推剪构成基本特征,故归入8510。

总规则三(三):从后归类
 
如果商品不能按照总规则三(一)或总规则三(二)归类时,应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的税号(数字顺序的最后一个)。

例如:有一套梳理工具,由一个塑料盒子(4202)、带塑料手柄的小镜子(7009)、发刷(9603)和梳子(9615)组成,如何归类?
 
由于没有一项物品构成该成套工具的基本特征,因此,依据归类总规则三(三),该套梳理工具应从后归入目9615 。

六、总规则四

最相类似原则。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最相类似是指名称、功能、结构、用途上的类似,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统一认识。这条规则用的很少,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的手段。

七、总规则五

容器和包装在商品归类时,容器和包装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它们应该与所装的物品(或打算要装的物品)一并归类,还是按其本身的材质进行归类?

总规则五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详细的说明。

总规则五(一):制成特殊形状的容器(不包括包装品)原则上应与它们所装的物品归入同一个税目。

这条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出口(即使是运输原因单独包装);
4、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见规则三(二))。


总规则五(一)不适合本身已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如:

一个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银罐本身价值昂贵,已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根据规则三(二)应按银罐归类,而不按里面装的茶叶归类。

总规则五(二):除总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报验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若通常是用来包装这些货品的,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

可重复使用的材料或容器不适用于本款,应单独归入相应子目(例如:煤气罐)。

总规则五(一)优先于总规则五(二)。

八、总规则六

对子目有效的规则(一)只有在货品归入适当的四位数级品目以后,才能考虑将他归入合适的子目,并且任何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五位数级子目再考虑六位数级子目的范围和注释。
(二)同一数级上的子目才能够比较。

例如:

如何确定木制衣箱的两杠子目?

先确定品目:木制衣箱属木制品,同时又属于衣箱类商品。因此,可考虑按44章木制品或42章的衣箱类归类,但依据第44章的注释一(五)规定,第44章不包括税目4202的物品,因此木制的衣箱应归入税目4202。

再确定一杠子目:税目4202项下共列出了四个五位数子目。衣箱(4202.1)、手提包(4202.2)……同级比较后,将木制衣箱归入4202.1项下。

最后确定两杠子目:在4202.1项下共列出了三个两杠子目,即用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4202.11)、用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4202.12)衣箱,用其他材料制的(4202.19),同级比较后,木制衣箱应按其他材料作面的归入税则号列420219。 查看全部
五、总规则三 

总规则三针对的是:如果商品看起来可以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目的情况。包括三条规定。 

总规则三(一):具体列名优先

同类商品名称比较:即商品的具体名称与商品的类别名称相比,商品的具体名称更具体。

例如:

电动剃须刀符合以下两商品的列名:

*8509 家用电动器具
*8510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其中8510的列名最为具体,提到了剃须刀的名字。

提到商品名称的列名视为比涵盖一组商品的列名更具体。
不同类商品名称的比较:如果某一品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包括某一货品,则该品目要比所列名称不完全包括该货品的其他品目更为具体。

例如:

车用簇绒地毯应该归入8708机动车辆零件还是5703簇绒地毯?

当然应归入5703,这是因为簇绒地毯更明确地指出了这项商品,而机动车辆的零件,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

规则三(二):按基本特征归类,即商品应归入构成材料或部件基本特征(基本成份)的税号

适用范围:*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的商品*不同成份构成的商品*零售成套货品

不同商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有所不同,通常可依据商品的以下因素综合考虑:-体积-质量-数量-重量-价值-用途
 
例如:

一个削铅笔机(8214)带有一个用塑料做的刮削容器(3926),它们应一并归入8214项下。因为削铅笔机构成了该物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三(二)的零售成套物品是指:*至少有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的商品构成;
*商品能满足某种基本需要或者有一个特定用途;*为了零售需要包装在一起的商品。
 
例如:
 
一套“理发用具”有一个电推剪(8510),一把梳子(9615),一把剪刀(8213),一把刷子(9603)及一条毛巾,上述物品都包装在一个盒子里。

这套理发用具符合“零售成套货品”的规定,应按照基本特征一并归类。因为电推剪构成基本特征,故归入8510。

总规则三(三):从后归类
 
如果商品不能按照总规则三(一)或总规则三(二)归类时,应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的税号(数字顺序的最后一个)。

例如:有一套梳理工具,由一个塑料盒子(4202)、带塑料手柄的小镜子(7009)、发刷(9603)和梳子(9615)组成,如何归类?
 
由于没有一项物品构成该成套工具的基本特征,因此,依据归类总规则三(三),该套梳理工具应从后归入目9615 。

六、总规则四

最相类似原则。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最相类似是指名称、功能、结构、用途上的类似,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统一认识。这条规则用的很少,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的手段。

七、总规则五

容器和包装在商品归类时,容器和包装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它们应该与所装的物品(或打算要装的物品)一并归类,还是按其本身的材质进行归类?

总规则五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详细的说明。

总规则五(一):制成特殊形状的容器(不包括包装品)原则上应与它们所装的物品归入同一个税目。

这条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出口(即使是运输原因单独包装);
4、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见规则三(二))。


总规则五(一)不适合本身已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如:

一个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银罐本身价值昂贵,已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根据规则三(二)应按银罐归类,而不按里面装的茶叶归类。

总规则五(二):除总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报验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若通常是用来包装这些货品的,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

可重复使用的材料或容器不适用于本款,应单独归入相应子目(例如:煤气罐)。

总规则五(一)优先于总规则五(二)。

八、总规则六

对子目有效的规则(一)只有在货品归入适当的四位数级品目以后,才能考虑将他归入合适的子目,并且任何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五位数级子目再考虑六位数级子目的范围和注释。
(二)同一数级上的子目才能够比较。

例如:

如何确定木制衣箱的两杠子目?

先确定品目:木制衣箱属木制品,同时又属于衣箱类商品。因此,可考虑按44章木制品或42章的衣箱类归类,但依据第44章的注释一(五)规定,第44章不包括税目4202的物品,因此木制的衣箱应归入税目4202。

再确定一杠子目:税目4202项下共列出了四个五位数子目。衣箱(4202.1)、手提包(4202.2)……同级比较后,将木制衣箱归入4202.1项下。

最后确定两杠子目:在4202.1项下共列出了三个两杠子目,即用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4202.11)、用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4202.12)衣箱,用其他材料制的(4202.19),同级比较后,木制衣箱应按其他材料作面的归入税则号列420219。

跨境电商新政给一年“缓冲期”靠部分爆款包打天下的可能性就小咯~

戏子人生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018 次浏览 • 2016-07-21 11:57 • 来自相关话题

4月8日开始的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从实施到设置过渡期,到现在已经3个月。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最后以设置过渡期的方式“暂停”,但对跨境电商来说,未来仍然充满着不确定性。
就在7月9日~10日召开的G20贸易部长会议上,“G20 各成员国在政策上作出协调,促进电子商务的便利化和更快发展”是会议议题之一。
 
此前,浙商证券分析:跨境电商首次被纳入G20贸易部长会议议题将带来新一轮政策端的催化。根据浙商证券的分析,跨境电商作为一条重要的“网上丝绸之路”,对于联动式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G20峰会有望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利好。
 
尽管如此,一年之期仍相当于一把悬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期间,跨境电商企业要想更好地活下去,必须找到各自的应对之策才好,或是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在这种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今后不能再依靠部分爆款商品包打天下,整体重心应从母婴产品向美妆商品转化,同时拓展日用百货、饮食以及电器类商品。

洋码头CEO曾碧波称,洋码头将坚持以买手制平台发展,从满足消费者海外购物的多元化需求出发,不断扩充买手资源并夯实买手服务,力求通过更多元化的商品选择与买手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来应对税改新变化。

为应对政策变化,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平台也在和政府努力沟通,争取将政策往更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方向转变。虽然税负不可避免,但网易考拉会尽力减轻对于消费者的冲击。“我们能做到的是从供应链上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冲击,我们尽力去缩减中间的消耗成本,通过大批量采购把平均成本往下拉一点,通过走更多销售量的方式来减少消费者的负担。”     查看全部
4月8日开始的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从实施到设置过渡期,到现在已经3个月。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最后以设置过渡期的方式“暂停”,但对跨境电商来说,未来仍然充满着不确定性。
就在7月9日~10日召开的G20贸易部长会议上,“G20 各成员国在政策上作出协调,促进电子商务的便利化和更快发展”是会议议题之一。
 
此前,浙商证券分析:跨境电商首次被纳入G20贸易部长会议议题将带来新一轮政策端的催化。根据浙商证券的分析,跨境电商作为一条重要的“网上丝绸之路”,对于联动式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G20峰会有望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利好。
 
尽管如此,一年之期仍相当于一把悬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期间,跨境电商企业要想更好地活下去,必须找到各自的应对之策才好,或是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在这种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今后不能再依靠部分爆款商品包打天下,整体重心应从母婴产品向美妆商品转化,同时拓展日用百货、饮食以及电器类商品。

洋码头CEO曾碧波称,洋码头将坚持以买手制平台发展,从满足消费者海外购物的多元化需求出发,不断扩充买手资源并夯实买手服务,力求通过更多元化的商品选择与买手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来应对税改新变化。

为应对政策变化,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平台也在和政府努力沟通,争取将政策往更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方向转变。虽然税负不可避免,但网易考拉会尽力减轻对于消费者的冲击。“我们能做到的是从供应链上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冲击,我们尽力去缩减中间的消耗成本,通过大批量采购把平均成本往下拉一点,通过走更多销售量的方式来减少消费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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