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不是万能滴,比如你想携带入境的时候!

近日青岛海关在对来自日本东京的入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两名旅客携带黄金制品16件,总重7640克,他们在进入海关查验区时,竟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信息,据估,这些黄金制品价值4096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63万元,简直是闪瞎眼呀!



 
在这里提醒大家啊,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对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海关将视同进出口货物予以办理通关手续。携带者如隐瞒不报、虚报或用其他方法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有权依法处理。涉嫌走私活动的,携带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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