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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韩国版权要准备什么资料?

韩国版权保护意识强,对国内外版权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版权登记期限为50年,申请人需向版权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和费用需符合相关规定。

韩国是一个版权保护意识非常高的国家,不仅对国内的版权进行保护,还对外国的版权进行保护。韩国还规定,如果作品在韩国出版或在韩国获得了登记,则该作品可以在韩国享有著作权。

韩国的《著作权法》于1988年3月25日生效,1991年6月2日进行了修订,并于1996年7月1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韩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版权登记(包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录音录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为50年。

为了有效地保护相关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权利人需要向韩国版权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并缴纳一定的费用。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申请的流程和条件以及费用。

一、申请主体

根据《著作权法》,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需要是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或继承人中的其他所有人。也可以将权利授予其代理人或者代理人代理。在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等情形下,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也可以是权利人。

此外,如果作品是合作作品,则登记申请人还需要是合作作者。合作作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权利人申请,则该作品将无法获得保护。

如果著作权人已经死亡,则其继承人可以作为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如果著作权人已经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则其代理人可以作为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

此外,如果作品是委托创作的,则需要由委托人或受托人作为申请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

在韩国,由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的作品版权登记仅限于美术、摄影、电影等类型的作品。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人)

2.委托代理人申请时,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的作品目录(以作品名称为准)

4.作品样本

5.作品的描述,包括作品的主题、类型、主要特征、表达方式和对该作品的评价;

6.作品署名,包括署名人姓名以及署名顺序

7.权利声明书,包括声明人姓名以及声明的日期;

8.发表证明文件,包括发表证明文件(从出版之日起算三个月内有效)、出版者信息等;

9.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包括权利转让书、著作权转让合同、授权委托书等;

10.说明文件,包括著作权人说明以及原作者的说明(韩国版权登记部门提供);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进行版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申请人填写登记申请书,并将相关文件提交给韩国版权登记部门;

2、韩国版权登记部门进行审查:韩国版权登记部门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则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

3、韩国版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在审查合格后,韩国版权登记部门将发放一份登记证书。如果申请文件没有问题,则可以完成整个申请过程。在完成整个流程后,权利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领取证书。如果需要领取证书,则应该在3个月内进行领取;

4、韩国版权登记部门发放证书:韩国版权登记部门会在证书上注明作品的名称、创作人姓名、制作时间和地点。

四、申请条件

1.作者与著作权人相同;

2.作品形式和内容与著作权人的作品相同或相似;

3.作品在韩国具有独创性;

4.不违反韩国法律,即不违反《著作权法》第二条中的各项规定。其中,以下作品属于例外:

(1)在韩国首次发表的作品;

(2)在韩国出版或以其他方式被传播,并以韩国为目的进行国际出版的作品;

(3)从韩国获得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国际公约》成员国的登记;

(4)以通过国际条约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登记的。

对于需要登记的作品,权利人需要在申请时向韩国版权登记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作品名称及类别;

(2)权利归属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申请费用

韩国《著作权法》规定,在韩国登记的作品,如果需要在韩国出版,则必须在韩国获得著作权。韩国的著作权登记制度采用的是先申请制,即如果作品已经获得了著作权,那么权利人必须在该作品获得著作权之前向韩国的版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所以在韩国申请版权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版权登记费用包括登记费、印花税、证书工本费。登记费是每件作品的申请费。如果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了版权申请,那么还需要支付邮寄费用。印花税是对版权证书上的图形和文字部分进行印花税的收费。证书工本费是指将申请文件、授权书、版权登记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归档后所需支付的费用。

六、审查程序

1.在申请递交后的一个月内,版权登记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以及给予什么样的审查结果。

2.如果申请人有合理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文件,版权登记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文件。

3.如果申请人没有合理理由,版权登记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延期提交申请文件。在审查期限届满前的一个月内,版权登记部门将发出新的审查结果通知。

4.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明显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发现其他需要拒绝受理的情况,版权登记部门将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5.如果经过审查,认为不能满足法律要求的作品不能予以保护,版权登记部门将发出新的审查结果通知。

七、保护期限

韩国的版权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算。但对于发表、演绎等未登记的作品,保护期限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对于其他形式的作品,保护期限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

韩国的版权法中没有规定作者去世后的权利,也没有规定著作权人死亡后其权利如何行使。但是,版权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在作者去世后,其权利自动由继承人继承;

2.如果作品被多次授权给多人使用,则该作品的所有权利由其中一位继承人获得。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该作品在任何时间被使用,则该作品的版权将自动由该继承人获得。

(来源:Snow说知产)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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