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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工具违规结汇到私账会有哪些风险?

近日,肇庆市一家经营7年的老卖家被查!从税局公布的细节来看,主要是该公司没有如实申报它在亚马逊欧洲站取得的销售收入411万元,以及没有按规定替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近日,肇庆市一家经营7年的老卖家被查!从税局公布的细节来看,主要是该公司没有如实申报它在亚马逊欧洲站取得的销售收入411万元,以及没有按规定替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7年跨境电商卖家偷税被罚


1、公司销售收入


经查,该公司在国内采购商品,通过亚马逊平台销往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及意大利等国。2019至202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欧元英镑折合人民币共4111874.47元,其中:
2019年度265900.72元,折为不含税258156.04元(平均每月21513.00元、每季度64539.00元)。
2020年度1157612.77元,折为不含税1140587.37元(1至3月平均每月93657.99元,第一季度为280973.97元;4至12月平均每月95512.60元,第二至四季度每季度为286537.80元)。
2021年度2159887.91元,折为不含税2138502.84元(平均每月178208.57元、每季度534625.71元)。
2022年度528473.07元,折为不含税515620.65元(1至3月平均每月43603.39元,第一季度为130810.17元;4至12月平均每月42756.72元,第二至四季度每季度为128270.16元),取得的商品销售收入没有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员工个税代缴


针对员工工资薪金个税,企业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从处罚案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公司通过支付宝或现金等形式,发放员工的工资薪金,没有将年终奖、提成等计入员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造成一些员工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该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工资汇总,有以下员工的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21年度有5人:陈**68368.40元、何**69132.18元、冼**76494.66元、王**74107.86元、赵**65837.85元;
2022年度有8人:陈**86781.81元、何**75781.18元、冼**85200.27元、吴**93330.94元、王**85620.00元、赵**96407.54元、严**65120.00元、梁**7568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最终被税局要求补税金额约3.6万,罚款约1.78万。
很多卖家潜意识里认为,税务局稽查主要针对的是规模上千万、上亿的企业,像自己这种几十万、百多万的规模,怎么也轮不到自己。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二、目前跨境电商企业

常见的几种私账收款现象


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工具违规结汇到私账会有哪些风险?

        图片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自制图
1、第三方账户收款后,提现到法人、股东及家人等个人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1688采购款(无票);
2、第三方账户收款后,提现到法人、股东及家人等个人卡,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对私部分);
3、利润滞留在第三方,最后直接打款到股东个人卡作为“分红”。
这种典型的公司流水小,关联个人账户流水大会存在哪些风险呢?


三、私账收款常见风险


1、冻结账户风险


目前大部分跨境电商卖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Paypal、‌WorldFirst(万里汇)、Payoneer、PingPong等将资金直接转到个人卡;个人账上频繁接收来自境外的资金,且有频繁的流水往来,极易触发银行的风险防控机制,‌被视为“可疑交易”,从而导致账户冻结。然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以你这个人的一切相关公司关系,比如你是法人、参与的公司、账户资金流动情况等个人征信报告。如果你的转账及收入是合法且完税的,那只需要按照银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解封,但绝大多数跨境电商公司,很难做到私账上的每笔资金都能说得清。

2、偷税漏税处罚


跨境电商企业老板用个人账户收款,是觉得公司还是发展期,以求生存为主,而税负会吃掉部分利润,所以不太愿意缴税。因此会选择买单报关或双清包税的方式出口商品,公司公账无收入记录,长期零申报。然而,与公司关联的法人、股东、员工的个人账户流水却异常活跃。
隐藏收入+长期零申报或亏损,内外两套账是跨境企业常见的税务操作,一旦被查,处罚标准基本就是:补税+0.5-5倍的罚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很多卖家老板认为:自己是老板,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销售款理所应当。但公是公,私是私,不可混为一谈。若将公司收入款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就存在侵占或挪用公司资产的风险,极易触犯《刑法》第271条、272条之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参考法律: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过私账长期收取公司款项,公私财产不分,一旦公司出现黑天鹅事件,资不抵债,股东便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情节严重的,企业负责人还可能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跨境电商企业的老板们,如果还在用个人账户收款,建议尽早合规,不要出了问题,才想着去补救。因为相对于合规的一点成本来说,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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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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