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联邦法院审理的多起诉讼案引发关注。William Huang案因明确构成“挑选法官(judge-shopping)”遭官方制裁;Marshall Amplification、Julie Stiebritz两案因同类程序滥用被驳回;奢侈品品牌Marc Jacobs则在司法审查压力下主动撤案。多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反映出美国法院对“挑选法官”这类程序操纵行为的严格态度。
2025年9月16日,William Huang向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联邦法院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号25-cv-11154),案件分配法官后随即自愿撤诉;仅时隔6天,9月22日他再次提交内容完全相同的起诉状(新案号 1:25-cv-11411,Huang v. Shenzhen Zhaocheng Technology Co., Ltd. et al.)。
更关键的是,在新案的民事封面页中,Huang一方未按要求披露前案已撤诉的历史。根据当地法院规则,民事封面页的核心作用之一就是防范“挑选法官”,需明确标注是否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包括已驳回或发回重审的案件。这种“撤案后隐瞒历史再重诉”的操作,迅速引起了法院的高度警觉。
9月23日,法官Mary M. Rowland发出“说明理由令”,直指Huang的行为疑似典型的“挑选法官”——即通过撤诉后立即重诉的方式,规避随机法官分配机制,试图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审判主体。法院要求原告律师10月1日前提交报告,说明前后两案是否关联,以及为何不应因隐瞒前案、涉嫌“挑选法官”而以藐视法庭追责。
Huang的律师辩解称,前案已结案,不属于“关联未决案件”,未披露是对表格要求的合理理解;撤诉是基于诉讼策略调整,并非为了“挑选法官”。但这一解释未获法院认可。
12月10日,法官Martha M. Pacold作出裁决,认定原告律师的行为构成“挑选法官”,违反《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1(b)条。
考虑到原告律师无其他类似不良记录,且该行为未对被告造成实质损害,法院最终作出制裁决定:将本案调查结果通报该地区所有法官,并警告若再犯将面临罚款及更严厉的制裁。Huang的核心诉讼诉求也因程序违规陷入停滞。
图片来源:https://www.uscourts.gov/
所谓“挑选法官”,是诉讼方通过刻意撤诉、隐瞒关联案件、操纵被告合并等手段,规避司法系统的随机法官分配机制,试图“挑选”对自己有利的审判主体。这种行为看似只是程序操作,实则严重违背“司法中立”原则——司法公正的核心前提之一,就是法官分配的随机性和中立性,任何人为干预都会动摇司法公信力,损害诉讼双方平等权利,同时浪费司法资源。
从四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见,美国伊州法院对“挑选法官”行为的容忍度极低。即便诉讼方的诉求可能存在实体依据,法院也明确强调,诉求的合理性不能成为突破程序规则的借口。
美国司法体系的逻辑是,程序正义是实体权利的保障。《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及地方法规对关联案件披露、被告合并、撤诉重诉等的严格规定,都是为了防范程序操纵。近年来,法院对这类行为的审查持续收紧,不仅关注诉讼的法律依据,更重视程序操作的合法性与善意性。
l 程序规则是底线,不可抱有“钻漏洞”心态。美国法院对程序合规性要求极高,关联案件披露、诉讼策略调整等需严格遵循规则,刻意隐瞒或操纵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l 诉讼策略调整需具“善意”。自愿撤诉、变更被告等操作,必须有真实合理的理由,而非为了“挑选法官”,否则易被认定为程序滥用;
l 尊重司法中立原则。法官分配的随机性是美国司法的重要特征,试图人为干预这一过程,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美国司法体系中,不存在“挑选有利法官”的权利,保障程序正义是诉讼各方的义务。
跨境诉讼中,程序合规是前提,触碰“挑选法官”红线,终将得不偿失。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跨境知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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