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卖家】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跨境卖家】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申报对象补贴额度申报条件
申报城市
申报地:
唐山
申报时间
有效时间: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对象
唐山跨境电商企业
补贴额度

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拓展市场。对我市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自建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达到30万美元(含)以上交易额的,给予服务费50%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企业(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唐山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法人。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认定或备案。
(三)与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并开展相关业务,实现经营业绩。
(四)积极协助配合市商务局(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开展工作,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及有关财务报表,接受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督查。
(五)专项资金申请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经济纠纷以及进入司法、仲裁程序的案件,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