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
商标注册提交申请后,美国专利商标局首先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文件齐全,申请书的填写和签署及提交的图样均符合要求,并支付了所需的费用,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在申请信息录入专利商标局的数据库后将申请转交审查官进行审查。审查官将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各项法律规定、商标本身是否可注册(是否违反禁注条款)、是否存在在先相同近似商标等。
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符合主簿注册的所有要求,不存在绝对理由驳回的情形,且没有在先权利,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初步核准并公告。
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将发出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审查意见中会明确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并可能提出克服驳回的建议。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审查意见作出回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针对驳回理由进行答辩。如果申请人的回复克服了所有的驳回理由,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初步核准并公告。
如果申请人的回复未能克服驳回,USPTO的审查员将发出最终审查意见(Final Office Action),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如对驳回不服,可向TTAB(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申请复审。如复审成功,则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初步核准并公告。
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回复审查意见或者未申请复审,商标注册申请将视为放弃。
商标公告
若申请商标未遭驳回,或者虽遭驳回但补正已经完成,审查员会批准申请商标公告,异议期为三十天。异议期间,任何人认为因申请商标而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都可以对该申请提出异议。异议结束后约三个月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注册。如已被异议,但对方异议失败,由商标裁决与复审委员会核准注册。
商标使用宣誓
从注册日期起第五到第六年或第六年到期后前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持有人须提交使用宣誓,或者商标未使用合理理由,否则,注册商标将被撤销。(详情👉“商标小知识11——美国商标续展宣誓”)
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须在自注册日期起十年内的最后一年或者第十年之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使用宣誓或者商标未使用合理理由,并续展注册商标。否则,商标注册期届满,商标权无效。
(来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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