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
1. 适用情况:
如果申请人希望快速获得美国专利,且对美国专利申请流程较为熟悉,可以选择直接申请。但要注意,如果发明是在中国完成的,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才可向美国申请专利。如果该专利将来不需要在中国申请,可不通过保密审查,直接提交美国申请。
2. 申请流程:
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准备必要的资料,如专利申请书面文件、附图、宣誓书或说明书、信息披露声明等,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二、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
1. 适用情况:
申请人已经在中国提出了专利申请,想要在较短时间内(优先权期限内)将该专利扩展到美国保护时,可以选择此途径。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为 12 个月;对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优先权期限为 6 个月。
2. 申请流程:
先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中国申请的优先权。同样,对于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申请人要基于中国申请的优先权递交美国专利申请,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三、通过 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
1. 适用情况:
申请人希望有更多时间来准备和完善专利申请,或者想要同时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保护时,PCT 途径是一个较好的选择。PCT 体系包括国际阶段(提出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和国家阶段(选定国家的专利审查程序)。
2. 申请流程:
在中国申请提出后 12 个月内按照 PCT 规定提交国际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 30 个月内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具体到不同国家,落地期限可能有一定差异)。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 35 U.S.C. 371 规定进入,或者通过 35 U.S.C. 111(a)规定进入(又称 bypass continuation 方式)。
(来源:Vendy聊全球知识产权保护)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