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TRO对中国卖家而言,几乎等同于“必死局”:一封邮件、账户冻结、资金被划走,往往在卖家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时,事情就已经结束。这种恐惧并不完全来自侵权本身,而是来自程序上的被动挨打——没送达、没出庭、没时间,只剩下被迫和解。但现在必须说清楚一件事:TRO还在,但它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套玩法了。
近一两年,美国法院在涉及中国卖家的TRO案件中,已经出现了明确、可验证的程序性突破。核心变化只有一个:电子邮件送达,对中国卖家已经被否定。已有成功案例确认,中国作为《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明确反对邮寄、邮件等替代送达方式,原告若未完成正式国际司法送达,法院的管辖权本身就存在重大瑕疵。这意味着,过去那种“邮件一到、平台立刻冻结”的闪电战模式,正在失效,TRO不再具备无条件生效的基础。
这一变化带来的并不是“安全”,而是时间和选择权。原告若想真正推动案件,必须走成本高、周期长的正式送达流程,往往需要数月;同时,法院也越来越谨慎对待“一案告几十个卖家”的批量起诉,要求逐一证明关联关系和侵权事实。结果就是,TRO正从一门低成本、高效率的恐吓工具,回归为高成本、强程序约束的法律手段,而中国卖家第一次真正拥有了缓冲期,而不是被瞬间清场。
所以,今天中国卖家面对TRO,最需要更新的不是勇气,而是认知。不再一听到TRO就条件反射式恐慌,而是先看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送达瑕疵、是否被不当合并,再决定是抗辩、谈判还是止损。成功案例已经出现,突破路径已经被验证,未来的TRO对中国卖家而言,会越来越像一场规则博弈,而不是一锤定音的恐吓。真正危险的,从来不是TRO本身,而是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恐惧里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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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配跨境扫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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