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的合规要求和环保制度指导框架,不同欧盟国家/地区已陆续制定其EPR制度,以确定生产者责任。基于此,特制定本《丹麦“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政策合规指引》(下称“本指引”),旨在为商家提供合规参考,商家需确保其向丹麦销售的商品符合丹麦EPR相关规定,以符合欧盟要求并改善环境质量。
1、什么是EPR?
EPR全称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译为“生产者责任延伸”。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是一项欧盟的环境政策要求,主要是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生产者(Producer)必须在整个商品生命周期内降低其商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他们投放到市场的商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即从商品的生产设计到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总体而言,EPR旨在通过预防和减少一次性塑料、商品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电子电器(EEE)以及电池等商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改善环境质量。
2、丹麦EPR合规要求
丹麦相关废物法案要求产品制造商、进口商或将产品引入丹麦市场的人(包含通过在线平台从第三国向丹麦销售商品的卖家)负责其生产或销售的特定类别产品或相关材料的报废回收管理。EPR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产品引入丹麦市场之前,必须在“丹麦生产商责任”(丹麦语Dansk Producentansvar,缩写DPA)处进行登记,获取注册证书及官方注册号;
2)应根据商品类别,通过与对应回收机构签约来加入集体回收计划(Collective scheme);
3)支付回收费用并进行年度申报。
3、丹麦EPR涵盖的商品品类
目前TEMU卖家主要适用的商品类别为:
图片来源:Temu卖家课堂4、关于一次性塑料的新规定
丹麦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一次性塑料(SUP)生产者延伸责任(EPR)的第904号命令,该命令是丹麦应对环境影响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根据该命令,DPA已于2024年10月1日开放注册通道,附有注册义务的生产者应当自即日起最迟至2024年12月17日提交注册。除注册外,还应当进行季度申报,注,首次申报的对象是2025年第一季度投向丹麦市场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数量,申报期限是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根据丹麦的EPR要求,一次性塑料制品需满足特定的合规义务,以减少这类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1)SUP产品范围:SUP产品指包含或使用塑料材质并一次性使用后即被丢弃的产品,主要包括:
食品容器(Food containers):用于盛装无需进一步处理即可食用的食品,如装沙拉、三明治的容器;
包装和包装纸(Packets and wrappers):由柔性材料制成且用于包装糖果、坚果等适合即时食用的食物;
饮料容器(Beverage containers):容量小于3升且用于存放液体;
饮料杯及盖子(Cups for beverages):用于任何饮料的杯具和盖子,除注册申报义务外,还应关注相应的标识要求;
轻质塑料袋(Lightweight plastic carrier bags):壁厚小于50微米(0.05毫米)的塑料手提袋;
湿巾(Wet wipes):用于个人护理或家庭用途,除注册申报义务外,还应满足相应的标识要求;
气球(Balloons):轻质材料制成的气密袋,设计用于充气,且不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
除上述904号规定中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外,还有以下塑料制品涉及EPR义务:
烟草滤嘴(Tobacco product filters):2023年5月1日起DPA注册通道已开放,除常规注册申报义务外,还应满足相应的标识要求;
塑料渔具(fishing gear):2024年4月1日起DPA注册通道已开放,对废旧塑料渔具进行清理、回收和环保处理的要求将从2024年12月31日起生效。
2)义务主体:
国内生产商:在丹麦制造、灌装、进口或销售一次性塑料产品的任何人,无论其如何销售这些产品。
外国生产商:来自其他欧盟国家或欧盟以外的任何人,通过在线或邮购直接向丹麦人民销售一次性塑料产品。
5、商家要如何遵守EPR要求?
TEMU鼓励商家自主进行EPR注册和申报。丹麦境外商家可以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或委任丹麦当地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根据商品类别与对应的回收机构合作,回收机构将协助商家进行EPR注册和申报。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
(来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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