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卖家产生交易就必须依法报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公告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
只要跨境平台内(例如亚马逊、Temu、TikTok、沃尔玛、Shein、速卖通、ebay、美客多等跨境电商平台)存在中国卖家账户,或者面向中国用户提供交易场所、技术服务、运营支持等,都将纳入此次涉税信息报送范围。
关系到税务,大家都必须重视起来!距离首次报送还有3个月时间,卖家们可以根据互联网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等资料开始准备。
如何报送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境内设立运营主体的,由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境内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比如亚马逊,在中国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主体为“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但亚马逊中国仅持有该公司10%股份,因此有可能是亚马逊中国招商团队所属公司(亚马逊(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报数据。
2.在境内设立的运营主体均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为境外互联网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商家入驻、店铺运营、营销推广等服务的境内运营主体报送涉税信息;
3.在境内未设立运营主体的,由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指定境内代理人报送。
首次的报送日期是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如果平台不报或者少报、瞒报,将被处以2 - 50万的罚款,最严重的后果是面临停业整顿处罚。
种种信息可以看出,这次涉及到的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平台,只要有中国卖家入驻卖货,就需要按照该规定向中国税务机关按时报送涉税信息。
早期的跨境电商野蛮生长,很多卖家个人就开干,也没有太多合规的意识,除了已经上市或者计划上市的大卖们。
政策出台,具体会怎样实施还是未知,跨境行业野蛮生长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只有合规运营才能走好以后的跨境路,好处是低价卷的卖家可能会少很多,毕竟卖出去的货物都是实打实要缴税的,以后需要更多利润的卖家,或许会更偏重本土号运营?大家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编辑:江同)
(来源:枫筝国际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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