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特朗普领导的联邦政府在关税问题上「咄咄逼人」的态度不同,华盛顿州反而展现出了一副「宽宏大量」的态度。
虽然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更聚焦于跨境贸易层面的利益调节,但作为经济活跃度比较高的州,华盛顿州在政策上的取向明显更加柔和。
为了推动存在历史税务缺口,或是有境外经营背景的企业主动合规,近期华盛顿州针对其自愿披露计划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
华盛顿州已经注意到了美国国内逐渐扩大的、来自境外的非美国企业,并试图对这类「远程外国卖家」征收销售税。
根据华盛顿州税务局的官方文件,「远程外国卖家」的核心判定标准包括——
1. 在美国没有实际存在,企业注册地、办公场所、仓库等均不位于美国,完全通过线上渠道开展业务;
2. 在华盛顿州存在经济关联。若连续2年在华盛顿州的年销售额超100,000美元,即使后续销售额下降,仍需持续合规;
3. 通过自有网站或第三方平台(如亚马逊、eBay)直接向华盛顿州消费者进行销售。
华盛顿州税务局计划从2026年2月1日起,专门为此类卖家推出一项临时性的自愿披露计划。
虽然目前华盛顿州税局并未披露计划的详细信息,但根据一些会议上流出的PPT来看,针对销售税,税务局的追溯期可能会缩短至1年,且免除所有罚款。
由于在华盛顿州存在销售税义务的企业,同时也满足B&O税的义务;
州税务局考虑到这点,所以对于外国远程卖家的B&O税,州税务局设置了4年的回溯期。
除了销售税以外,针对应缴纳B&O税、却未申报投资收入的公司,州税局也有新动作。
众所周知,华盛顿州的B&O税是一种基于企业总收入而非利润的税,其核心逻辑是对企业在该州的经营「特许权」征税,无论是否盈利均需缴纳。
对于投资收入,州政府长期允许企业扣除符合条件的「附带投资」(Incidental Investment)所得,但2023年Antio 案判决大幅收紧了这一规则。
而华盛顿州为有未申报投资收入,且需缴纳B&O税的企业,提供投资收入自愿披露计划。
比起一般的VDA,VDP会更为宽松:
- 任何企业,无论已注册还是未注册,只要有未申报的需缴纳B&O税的投资收入,都可以参与该计划;
- VDP可免除利息和罚款。
前文提到,B&O税主要是基于总收入进行征收。
但和州所得税不一样的是,B&O税的税率会根据业务类型而有所不同——
零售商(Retailing):0.471%
批发商(Wholesaling):0.484%
制造商(Manufacturing):0.484%
服务提供者(Service and other activities):1.5%
其他类别:不同的业务类型会有不同的税率,具体根据你公司的业务类型来确定。
要想计算公司在华盛顿州具体要缴纳多少B&O税,需要先确定公司收入,并根据公司业务类型来应用对应的税率。
举个例子
如果你是零售商,收入为100,000美元,B&O税计算如下:100,000美元×0.471%=471美元.
和销售税类似,B&O税也是需要定期申报并支付的。
根据收入规模大小不同,越大的公司申报频率会越频繁。
对于年收入低于20万美元的公司,华盛顿州税务局允许其选择年度申报。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艾凡咨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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