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异议与撤销,正悄然成为许多出海卖家最棘手的“头疼事”。近两年来,为此寻求帮助的卖家数量显著攀升。
有的是刚注册的美标被人异议,有的是已经拿证的商标被人提撤销。很多卖家一开始都不太紧张,典型反应是:
“这不就是对方找事嘛,看律师怎么回两封信就好了。”
但只要程序进入美国商标评审与上诉委员会(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简称 TTAB),性质就变了,不再是单纯的“审查阶段沟通”,而是一套接近诉讼的小程序。里面每一步都有时间要求,每一次沉默、拖延,都可能被解释为“放弃”。
结合实战中常见的情况,用通俗的话来聊聊这三个问题:
1.没按时答复,会怎样把商标“玩没了”。
2. Discovery Conference(证据披露会议)到底在干嘛?
3. 遇上拖字诀对手、敷衍答复,卖家能做什么?
先说一个最典型的卖家案例。
有个卖家在美国申请了商标,做得还不错,链接也跑起来了。后来突然收到异议通知,对方是做同类目的老卖家。卖家第一反应是:对方就是想恶心我,八成是谈钱。
接着他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通知发给自己美国代理律师后,就再也没跟进。
第二,看到文书里写了几次时间节点,但觉得“反正律师会盯着”。
结果就是:
答辩期限到了,没有正式答辩,也没有申请延期。
TTAB 这边直接走缺席程序,商标申请被驳回。
现在TTAB 已经把异议、撤销案件的答辩期限从 40 天拉长到了 60 天,看上去是给申请人更多准备时间,但底层逻辑没变:


在期限内不答辩、不申请延期,就默认你不打这场仗了。
对于卖家来说,第一条铁律就是:
只要收到 TTAB 的立案通知,先别纠结对方是不是恶意,先把答辩时间、延期可能性搞清楚,把球接住,再谈后面的策略。
很多卖家完全没听说过 Discovery Conference,只知道“律师说要开个电话会”。
但在实务里,这个电话会的分量不低,因为它是 TTAB 强制要求的一个程序。
一般流程是这样的:
1TTAB 发出立案通知。
通知里会写明答辩截止日期,同时安排后续程序时间表,其中就包括 Discovery Conference 的最后期限。
2答辩提交之后的一个时间段内,双方律师要在规定时间里安排一次电话或视频会议。通常是答辩期满后的 30 天内解决。
3会议聊什么
大致会围绕三个方向:
(1)双方主张大概长什么样,各自的核心理由是什么?
(2)有没有和解、共存的空间,哪些点可以先缩小争议?
(3)后续证据开示怎么安排,初步披露、质询、文件提供的时间表?
听上去挺“官方”,但卖家真正关心的是:我不配合行不行?
现实中确实有人这样操作:邮件不回,电话不接,一拖再拖。
对手那边如果是有经验的团队,一般会这么做:
先不断发邮件催促,保留证据;如果对方一直装死,就向TTAB 申请强制,让官方来指定会议时间和方式。
一旦 TTAB 介入,给出明确命令,结果会有两个方向:
1. 双方乖乖按时间开完会
2. 依然有人不参加,那么 TTAB 就会考虑制裁,严重的会直接往缺席判决方向走

对卖家来说,Discovery Conference(证据披露会议)有两个实战价值:
第一,这是一次能试探对方底线和态度的机会。对方非常激进,还是有谈判空间,能从电话里听出很多信号。
第二,这是 TTAB 看你是不是认真对待程序的一个窗口。如果连这步都敷衍,很容易在后续出现对你不利的推定。
所以建议是:
无论你对案件前景多悲观,Discovery Conference 一定要参加,并且提前和律师想好谈判路线,而不是上来就只说一句“我们不同意”。
Discovery Conference 之后,案件就进入最消耗时间和精力的阶段:证据开示。
形式有很多种:
1.初步披露:先告诉对方你这边有哪些关键证人、主要证据类型。
2.书面质询:对方可以问你一串问题,你需要书面回答。
3.文件提供请求:让你提供相关合同、销售数据、宣传资料等。
4.承认请求:直接丢一系列事实问题过来,让你“承认”或者“否认”。
5.庭外证言:律师提问,当事人在记录下陈述。
在这一阶段,卖家最常吐槽的就是:对方不痛不痒地拖时间。
这时候,如果你和律师没有配合好,很容易出现两种极端:
要么自己被拖到心态崩溃,最后草草和解;
要么气到想翻脸,却不知道能不能动用 TTAB 的程序工具。
从实战角度来说,遇到对方不配合,通常会分两步。
第一步,发缺陷信函给对方
英文里叫 Discovery Deficiency Letter,本质就是一封“你这答复有问题”的正式提醒信。
信里一般会做几件事:
1. 把对方答复中存在问题的部分逐条列出来。
2. 说明为什么这个答复不够完整、不够清晰,或者不符合法规要求。
3. 给出一个合理的补正期限,比如十天或者十四天。
4. 明确写上,如果对方不改,你保留向 TTAB 提出动议的权利。
第二步,协商无果,就提 Motion to Compel(强制令动议)
如果对方要么不回,要么象征性补一点,但核心问题仍然不解决,那基本可以认定对方是有意识地拖延了。
这时候,就可以和律师一起评估是否向 TTAB 提出强制动议,内容大致包括:
1.请 TTAB 要求对方在某个期限内提交完整答复;
2.请 TTAB 明确允许你方获得某些关键材料;
3.在特别不配合的情况下,请 TTAB 考虑作出不利推定或者其他制裁。
一旦 TTAB 发出了强制命令,对方还是故意不执行,那就不再是“你们内部扯皮”的问题,而是程序性违约,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从卖家的角度,你要有的心态是:
拖没关系,但拖的过程里,你必须让 TTAB 看见到底是谁在认真配合,谁在消极应对。
只要证据链和程序记录在你这边,你并不一定吃亏。
—END—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麦穗说知识产权)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收录于以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