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关注作者
您可能还需要
独立站
DTC出海启航盛典
立即报名
加入社群
独立站近期活动
选品
上海API情趣展·雨果跨境探展
立即报名
活动咨询
近期产业带活动
查看更多>>

欧盟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Mio裁决将对家具类产品产生什么重大影响?

长期以来,家具、灯具等实用产品的版权保护在欧洲各国“同欧不同法”。随着欧盟法院(CJEU)对联合案件 “Mio v. Asplund” 和 “USM v. Konektra”(合称“Mio案”)作出裁决,实用艺术作品正式进入“版权与外观双重保护”时代。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外观设计专利或专利已过期,只要具备独创性,原创设计仍能受到严密保护。本文深度拆解Mio裁决的三大核心变化,为跨境企业提供避坑与维权的实战指南。

一、 案例复盘:从圆桌到模块家具的“法理之争”

这场变革源于瑞典和德国法院的两起涉及家具版权的案件:

原告产品 1(USM公司):其 “USM Haller”家具系统以镀铬圆管、球形节点连接及可互换彩色金属面板为特征,具有高度模块化特征 。

原告产品 2(Asplund公司):其 “Palais Royal” 系列餐桌,以独特的圆形桌面、精致比例及腿部美学特征著称 。

两案件原告均主张其家具产品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版权保护,而被告所销售的产品,构成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诉至法院。

USM v. Konektra

欧盟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Mio裁决将对家具类产品产生什么重大影响?

瑞士“USM Haller”模块化家具系统

图片来源:https://curia.europa.eu/site/jcms/d2_5085/en/main-navigation

欧盟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Mio裁决将对家具类产品产生什么重大影响? 德国Konektra产品

图片来源:https://curia.europa.eu/site/jcms/d2_5085/en/main-navigation

Asplund v. Mio

欧盟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Mio裁决将对家具类产品产生什么重大影响?瑞典Asplund的“Palais Royal”系列餐桌

图片来源:https://curia.europa.eu/site/jcms/d2_5085/en/main-navigation欧盟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Mio裁决将对家具类产品产生什么重大影响? 瑞典Mio的“Cord”系列餐桌

图片来源:https://curia.europa.eu/site/jcms/d2_5085/en/main-navigation

两个案件经过一审和上诉,瑞典上诉法院(Mio v. Asplund案)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USM v. Konektra)审理过程中发现,各国关于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标准并不统一,案件在某些关键问题上成员国法律与欧盟法律无法达成一致解释,比如,此前德国法院曾拒绝为勃肯(Birkenstock)凉鞋提供版权保护,而巴黎法院却确认了爱马仕(Hermès)手袋的版权 。

于是瑞典法院和德国法院向欧盟法院申请预先裁决(preliminary ruling),请求解释和指导。

2025124日,欧盟法院作出裁决,为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存续及侵权问题提供了具有约束力的解释

二、 核心解读:Mio判决带来的三大颠覆性变化

1. 版权保护门槛的统一化

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门槛现已与普通艺术品完全一致。只要作品体现了作者的“自身智力创作”(author's own intellectual creation),即通过自由、创造性的选择形成了个性表达,即可获得保护,不再要求达到“高度艺术价值”或“显著审美水平”。

2. “双重保护”路径的明确

法院强调,版权与外观设计权法律基础独立,满足各自要件即可获得“双重保护”。一件设计即使因缺乏新颖性无法注册外观设计,或外观设计权已过期,仍可能通过版权路径获得保护 。

3. 侵权判定标准的重构

版权侵权的核心在于“被告是否以可识别方式复制了原告作品中受保护的创造性表达”。虽然复制功能性或技术性元素不构成侵权,但对核心美学表达或创意选择的明显复制将面临极大法律风险 。

三、 “Post-Mio”效应:司法实践的即时回应

该裁定就有关法律解释进行了原则性、具有约束性的指导,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欧盟内部关于版权保护实践的司法分歧,请求预先裁决的法院将根据欧盟法院的裁决重新审理案件。

在Mio裁决发布后,布鲁塞尔法院已在 Gommaire 家具版权案中直接援引此判决,并作出有利于权利人的裁决。这种“post-Mio decision”趋势预示着,欧盟各成员国将逐步扩大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适用空间 。

四、 企业实战指南:如何利用新趋势?

对于跨境企业而言,尤其涉及家具、灯具、包袋等行业的企业,应及时利用新趋势和版权制度,从以下方面保护自身权益:

  1. 化侵权风险排查机制:在产品开发、选品及供应链环节引入版权维度的风险评估,防范因“设计模仿”导致的版权侵权 。
  2. 建立“双保险”保护策略:当外观设计注册存在障碍或已过期时,应主动评估版权路径的可行性,实现权利结构多元化布局 。
  3. 完善设计证据链管理在开发产品阶段,可同步留存设计草图、灵感来源记录、修改过程文件及创作说明,作为主张版权时证明“独创性”的核心证据 。

【结语】

Mio案裁决标志着欧盟全面强化了对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对于出海企业而言,这既是风险升级,也是战略机遇 。只有从源头重视原创并完善IP布局,方能在欧洲市场实现长期价值提升 。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跨境知产说)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专题 服务 果园 标签 百科 搜索
跨境知产说
曝光
2.3w
粉丝
--
内容
23
向TA提问

收藏

--

--

分享
跨境知产说
分享不易,关注获取更多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