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卖家都以为商标下证后就万事大吉,然而现实却很“残酷”,若是没有留意以下几个问题,那耗时费钱拿到手的商标很有可能会撤销:
①商标注册成功后未及时投入使用,面临“撤三”风险
为了防止那些只为“注册商标而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设置了“撤三”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为防止费劲辛苦注册的商标被“撤三”,企业需要在商标获权后尽快投入市场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合同和发票类证据最重要,其他与商标挂钩的证据也不能少)。
②随意修改已注册的商标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在实际投入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和申请时的标样相同,最好按照商标注册证上去使用,如果自行改变了商标的字体,组合,排列顺序等,就不再是已注册的商标,需要重新申请。
③未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我们在使用商标标识时,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要确保其和当时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可自行改变商标的内容和字体。另外,如果商标的归属权、名义或地址等注册信息变了,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否则可能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④未及时办理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需要注意:美国商标在第5到6年就需要做使用宣誓,即自注册之日起第5年至第6年期间需要提交商标继续使用声明。如果逾期未提交使用声明,美国商标局会给半年的宽限期,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延迟费用。宽限期内仍未续展的,商标将面临无效危险,无法继续获得美国商标局的保护!
出现以上任一一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大家一定要多加留意。若您在商标注册或使用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咨询~
(来源:JOJO探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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