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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edule A诉讼机制遭司法否定!法官驳回TRO的4大法律逻辑

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长期以来被视为知识产权批量诉讼的“优选管辖地”,几乎每年受理上千起Schedule A案件。

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长期以来被视为知识产权批量诉讼的“优选管辖地”,几乎每年受理上千起Schedule A案件。这类案件一旦立案,法院往往不假思索地签发临时禁令(TRO),本应作为特殊救济措施的TRO在此沦为常规操作。

这种司法实践的宽松化带来了中国跨境电商卖家的账户资金被大规模冻结,而法院对TRO申请的审查却流于形式。

在具有分水岭意义的Eicher Motors Limited诉Schedule A商标侵权案中,John F. Kness法官作出了一个可能改变诉讼规则的判决。他不仅驳回了原告的TRO申请,更对Schedule A批量诉讼模式本身提出了根本性质疑。


一、法院对“Schedule A”机制的批评

1.批量起诉的滥用:

原告通常一次性起诉数十甚至数百名被告(尤其是中国等外国商家),但指控内容高度模板化,缺乏针对每个被告的具体事实。

2.单方面(Ex Parte)程序的不当使用:

(1)原告通常在不通知被告的情况下申请临时限制令(TRO)和资产冻结,违反了《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65(b)条的要求。

(2)法院强调,单方面禁令只能在极端情况下使用(如被告身份不明或通知会导致证据销毁),而“Schedule A”案件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3.资产冻结的滥用:

原告的主要目标似乎是冻结被告的在线支付账户(如Alipay、Amazon等),迫使被告和解,而非真正制止侵权行为。

4.缺乏对抗性程序导致事实不清

依赖电商页面截图,缺乏实物证据或专家鉴定,法院难以判断侵权真实性。


法官John F. Kness在判决中明确宣示:"Schedule A机制不应再以当前形式延续"。这一论断基于其对原告临时限制令(TRO)申请的驳回,具体体现为以下核心理由:

一、程序规则的双重违反

1.《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65(b)条违规

(1)单方面禁令未满足“立即且不可挽回的损害”证明要求

a.原告指控是模板化陈述(如“所有被告可能转移资产”)

b. 未针对每个被告提供具体证据(如某店铺的销售数据、侵权商品实物等)

(2)未履行通知义务

原告律师仅提交公式化声明(如“被告在海外难以通知”),但未说明:

a.是否尝试通过电商平台联系卖家

b.为何不能延迟禁令直至通知被告


2.第20(a)(2)条合并审理规定

合并审理必须基于具体事实证据,而非笼统指控。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被告之间存在实质性关联,例如:

a.采用相同的供货渠道

b.使用统一的运营模式

c.存在协同操作行为

仅以“都涉嫌侵权”为由将数百个卖家合并起诉,明显不符合法定合并审理标准。


二、缺乏对抗性程序导致事实不清

证据不可靠(缺陷/漏洞)

1.证据形式单一

仅提交网站截图作为侵权证据,未提供实物商品比对、购买鉴定报告等关键材料。

2.证据效力存疑

在缺乏对抗性程序的情况下,无法确认截图真实性,更难以判断被告是否实际获得合法授权。


三、违反衡平法原则&公共利益衡量失衡

1.资产冻结违反衡平法原则

关键判例引用:"Grupo Mexicano de Desarrollo S.A. v. Alliance Bond Fund (1999)"

(1)禁止预先冻结资产

最高法院明确禁止在普通法诉讼(如商标侵权索赔)中预先冻结资产。

(2)原告目的矛盾

原告声称冻结是为保障未来的“利润返还”(equitable accounting),但:统计显示大部分的Schedule A案件最终以法定赔偿(legal damages)结案,根本未使用衡平救济。


2.公共利益衡量失衡

(1)对被告的不公正影响

a.冻结令导致被告现金流断裂

b.迫使被告接受低价和解,违背正当程序原则

c.单方面程序使被告丧失抗辩机会

(2)对司法体系的负面影响

北伊利诺伊法院每年处理上千例同类案件,机械化批准TRO削弱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


四、密封程序背离知识产权保护宗旨

如果诉讼的核心在于制止侵权行为,而密封案件使这一目标无法实现。当案件细节不向公众和被告公开时,禁令的警示作用完全丧失,保密操作毫无意义。


这一判决或将促使“批量诉讼”走向规范化,可能减少滥用资产冻结的行为。未来在类似诉讼中,原告可能需要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侵权证据,而非简单套用格式化指控,这有望使批量诉讼程序更加规范。

此次裁决虽有利于被告,但绝非意味着对侵权行为的姑息或纵容。作为卖家,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把好这几关:

1.供应链要严选:合作厂家和供货渠道务必审核清楚,避免未授权的产品;

2.产品先查权属:上架前做好知识产权检索,别稀里糊涂卖了侵权商品;

3.原创及时保护:如果是自己设计的商品,专利、商标、版权该注册的尽早注册,别等被抄袭了才后悔。

规则越完善,越要规范经营,这样才能做得长久。

(来源:聚德Ivy)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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