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国专利诉讼中,即便一件专利已成功授权,如果申请或维持过程中存在欺诈或严重不当行为,仍可能被判定为不可执行(unenforceable),进而在维权诉讼中被反击。
近年来,伪造签名(false signatures)已成为USPTO明确点名的高危风险之一。
从代理人代签/伪签,到发明人或申请人的代签,任何看似无关紧要的“快捷操作”,都可能在未来维权中成为压垮专利的致命弱点。
一、USPTO点名:伪造签名已成专利欺诈“重灾区”
为应对专利欺诈行为,USPTO成立了专利欺诈检测和缓解工作组(Patent Fraud Detection and Mitigation Working Group),其中伪造签名列为重点整治的风险之一。这不仅仅是对单个案件的警告,而是对整个申请和维权体系的重大提醒。
工作组已公开的相关数据表明:
自2023年6月以来,USPTO已识别出3900多件涉及伪造签名的专利申请;
自2024年10月以来,已有3300多件申请因此被终止(含Jie Yang专利暴雷案的约3100件专利申请)。
以上数字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签名问题已不是边角风险,而是足以动摇专利根基的系统性威胁。
二、案例警示:Jie Yang案揭示签名造假的致命后果
2024年2月,美国专利局监察办公室(OED)发布D2024-04号最终裁决令,Jie Yang因疏于管理自身签名权限,导致非执业人员滥用其名义提交虚假专利文件,并需承担后续合规责任。
2024年10月2日,USPTO向公众发布公告,正式通报Jie Yang案件处理结果,明确终止约3100件专利申请程序,禁止提交恢复请求,剔除所有包含Jie Yang签名的文件,视为未提交。
2025年1月,一件基于Jie Yang代理的移动空调套件外观专利发起的批量诉讼案中,由于被告方提交USPTO对Jie Yang的调查结果,指控该专利“自始无效”,故法院认定该专利申请存在根本性欺诈,由于专利可能无效,原告无法证明“合理的胜诉可能性”,最终撤销了初步禁令(PI)。
警示:伪造签名除了处罚代理人,更严重的是,相关专利申请文件被视为未提交,等同于整案无效;即使已经授权,仍存在无效、不可执行的风险,巨大的损失最终由申请人承担!
三、执业处分:代理人因纵容伪签被公开处罚
除了代理人Jie Yang,USPTO在近年来还对多名执业代理人因专利文件中的签名造假问题实施了公开处分。
案例一(In re Yu, D2025-01,2024-12-20)
代理人不仅纵容助理在提交给USPTO的专利文件上代签,还允许助理在自己缺席的情况下参加专利审查员的面谈,被认定严重违反职业规范。
案例二(In re Han,D2022-23,2023-01-06)、案例三(In re Chen, D2024-01,2024-03-20)
代理人为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声明代签发明人名字,既未与发明人沟通,也未尽职调查,更未及时告知USPTO,最终受到纪律处分。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即便是不经意或所谓的“内部操作”,只要涉及签名真实性问题,就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与职业后果。
四、法律规定:签名背后的严肃法律责任
在专利实务中,许多人将签名视作“走个形式”。但在美国法律框架下,签名具有明确且严肃的法律效力:
37 C.F.R.§1.4明确规定:所有提交至USPTO的文件必须由列名签署人本人亲自签署。若签名真实性存在疑问,USPTO有权要求提供追认(ratification)。
37 C.F.R.§11.18(c)进一步强调:若提交伪造签名文件,USPTO可直接终止相关程序,并对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
18 U.S.C.§1001则规定,任何在联邦程序中作出的虚假陈述(包括伪造签名),都可能导致罚款甚至最高5年刑期。
换句话说,真实签名不仅是程序的“必要动作”,更是法律上的庄严承诺。
五、典型风险:实务中常见的签名造假方式
结合USPTO公布的案例与实务经验,常见的签名造假情形包括:
冒用代理人签名:非执业人员擅自冒用执业代理人签名并提交文件。
替代代理人签名:代理人允许助理或其他非执业人员代签,例如低价竞争中出借代理人账号。
替代发明人签字:因发明人离职或沟通不便,企业直接由他人代签。
申请人越权签署:企业内部授权不清,或者领导不方便,无权人员代签委托书等申请文件,导致后续难以解释。
这些情形的共同点是:短期内看似解决了“降低成本”“时间不够”或“流程复杂”的问题,但长期来看,它们都可能在维权时成为对方律师最锋利的攻击点。
六、合规指引:签名风险避坑指南
坚持真实签名:任何文件必须由名义签署人本人完成,不可代签。如果发明人无法签署/失联,保留相关证据,使用替代声明(Substitute Statement)进行签署。
代理人勤勉核查:代理人应承担核实签名真实性的责任,既是保护客户,也是保护自己。
明确授权链:企业要明确哪些人有权签署哪些专利文件,避免“无权人员签字”。
跨境提前规划:涉及海外发明人或申请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处理文件签署,避免因时间紧迫走捷径。
发现问题立即补救:若发现签名错误,应第一时间提交更正或追认,避免进入诉讼后才暴露。
保留证据链:对每一次签署保留邮件、签名图像、授权文件,以便未来举证自清。
结语
签名不是形式,而是法律底线。一次伪造,足以让专利瞬间失去效力。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跨境知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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