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位消费者买了台笔记本,用了十四个月之后屏幕黑了。他回头找到卖家,要求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在国内,卖家很可能用一句“厂商一年质保已经过期”就把这件事挡了回去,而欧盟的卖家没有这样的余地。
不少做欧洲市场的中国卖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在国内和美国习惯的那套售后处理方式,到了欧盟并不适用。
这是法律强制的义务
欧盟规定,每一件卖给消费者的商品本身就附带一份“法定保证”。它是法律强制的内容,卖家无法把它当成自愿提供的额外服务来对待。2022年1月起生效的《商品销售指令》写得很清楚,每件消费品都享有至少两年的符合性保证。商品需要和卖家的描述相符,并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问题时,消费者首先有权要求维修或者更换,只有在维修和更换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会进入降价或者退款。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这份责任落在卖家身上。在国内常见的把问题转给供应商或者工厂的做法,在欧盟很难成立。在欧盟消费者看来,他们的交易对象是卖家,因此也会直接向卖家主张权利。卖家是否向上游追责,属于卖家和供应链内部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在欧盟范围内,商品在交付后第一年内出现的问题,会被默认认定为交付时就已存在,部分成员国还把这段举证责任倒置的期限延长到两年。如果卖家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就需要自己拿出证据。这一点和国内“谁主张谁举证”的习惯存在明显区别。
在欧盟范围内,商品在交付后第一年内出现的问题,会被默认认定为交付时就已存在。
免责声明在欧盟很难生效
有些卖家会挂上“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或者“按现状出售”的说明,再把退货窗口压短,希望借此撇清责任。这类做法在欧盟基本起不到作用,两年的法定底线不会因此改变。
退货和质保也常被混在一起。欧盟的十四天无理由退货,处理的是消费者买回去之后不再想要的情况。法定保证则是在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时才适用。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需要分开理解。
平台本身也无法成为免责的依据。平台自己的退货政策替代不了法律义务。不论卖家在亚马逊还是其他欧洲平台销售,法律认定的责任主体始终是登记在册的卖家本人。
把整个欧盟当成统一市场来处理同样容易出问题。各成员国对举证期限的规定并不一致,语言要求和具体处理程序也各有不同,把某一个国家的经验套用到所有市场,往往会留下隐患。
把它当成提前要算的成本
比较稳妥的方式,是把这份保证看作一笔类似VAT和关税的固定成本,提前计入利润结构,而不是等到问题出现之后再当成意外开销。
维修和换货的流程值得提前梳理,尤其是第一年举证期内的证据如何保留,这会影响卖家后续处理纠纷时的实际处境。关于法定保证、商业质保和无理由退货的说明,最好在产品页面上分别写清楚,避免消费者和客服理解混乱。
在法定保证之上额外提供付费延保,也可能成为卖家区别于同行的一个卖点,在法律底线之上形成差异化。
这套规则迟早需要弄懂。早一点主动把它梳理清楚,可以避免日后遇上下架、投诉或者仲裁时陷入被动。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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