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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发布新规:首次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上海浦东率先试水

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决定首次进口化妆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将实行备案管理,业内人士称,此举将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对进口化妆品而言无疑是有利的。

【重磅】国务院发布新规:首次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上海浦东率先试水

雨果网获悉,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决定首次进口化妆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将实行备案管理,业内人士称,此举将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对进口化妆品而言无疑是有利的。

根据国务院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而依据最新的《决定》,该事项将暂时停止实施,改为备案管理。

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供应链综合管理部关务经理胡伟表示,进口化妆品或将由事前监管严控,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此前,化妆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必须在华备案注册产品以及一般贸易通关单验放,才可走保税备货模式。“按照之前的做法,办理手续十分繁杂,不仅费钱,更费时,通常做一个批文、各种证书、检测就得半年时间,现在通过备案管理,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是一个利好的信号。”

胡伟表示,目前该决定仅在上海试水,其他口岸后续如何动作还有待观望。同时他还指出流程简化了,按备案方式实施,但具体的必须等新规落地和试验品实施的成果,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暂时停止”,也就是政策可能还会有波动。(文/雨果网 汤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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