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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多起集装箱船失火、搁浅事故,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货主赔钱!今年海运怎么了?

黑天鹅事件频发!

11月多起集装箱船失火、搁浅事故,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货主赔钱!今年海运怎么了?

今年的航运游出了“黑天鹅”。近2个月更是连续发生多起海运事故!更有几次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

此前,卡在苏伊士运河的长荣“长赐轮”(Ever Given)宣布共同海损,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狮子大开口提出了10亿美金赔偿;

近期集装箱船ZIM KINGSTON在温哥华岛外约30海里处丢失了约40个集装箱。根据外媒的最新消息,海岸警卫队认为ZIM KINGSTON现在至少共计有109个集装箱落水。

雪上加霜是,11月3日,ZIM发布了关于“ZIM KINGSTON”集装箱船事故的通知:“鉴于在救助作业中发生的特殊费用和财产损失,MV ZIM KINGSTON船东已宣布共同海损一旦船舶获准停泊,进行登船检查后将进一步提供的信息。

那么,“共同海损”是什么?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共同海损就是,一但船出了事情,无论这个货是不是你的,大家都要一起承担相应的损失。

货主:凭什么?船公司应该自己承担才是。

船公司:自古以来,我们就是不承担的。

共同海损(Genaral Average,G.A.)是古老而特殊的法律制度之一,源于海事习惯法规则,早期常见于船舶航行遭遇自然危险时船长采取部分抛货、砍断桅杆等措施后由船货各方共同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等情形,其基本原则是由受益方按照各自受益财产的价值比例分摊一方(或多方)遭受的共同海损损失……

(详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93条。)

总结一下,就是如果船公司宣布了共同海损,货在人家船上,我们除了听人家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ps.这里主要解析的是事故发生后,货物没有灭失,但需要一起承担共同海损的情况。毕竟船出事已经是小概率事件,一艘集装箱船那么大,正巧部分货主的货物被烧了或掉海里更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事件,如果确实这么倒霉,船公司会向货主索取报关时的箱单和发票,核查货物的货值,按照比例补偿部分损失;有保险共同海损的,保险公司也会给予赔偿。)

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对外贸人会有哪些重要影响,应该怎么办呢?

共同海损理算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首先,需确定共同海损的总金额

即因共同海损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的总金额。只有确定了共同海损的总金额,才能确定共有多少共同海损由各受益方分摊。在本次共同海损中,应以受损货主的货物在大阪装船时的价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费,减去货物灭失后不必支付的运费计算共同海损总金额。

其次,确定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即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获救和受益的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包括由于共同海损措施而得到保全的财产价值和共同海损牺牲金额。确定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目的在于,按照各受益方受益的多少来分摊共同海损。

最终,确定各受益方的分摊金额

实践中一般按下列步骤计算各受益方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

1、将共同海损总金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计算出共同海损损失率。即:共同海损损失率=共同海损总金额/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100%。2、用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到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即: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共同海损损失率。

最后提醒大家:

1、一定要安全出货,不要混,不要偷逃什么。省小钱花大钱,指不定哪天你的箱子出了事情,所有的损失都要你赔!2、一定要买保险!3、一定要把国际贸易全过程风险弄清楚!

(来源:麦可谈跨境)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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