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关注作者
您可能还需要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前言

不少外贸公司在跟进口商(买方)初次合作时会遇到以下问题:

  • 进口商(买方)担心供应商(卖方)不按时发货,货物质量规格不达标

  • 供应商(卖方)也会担心发货后进口商(买方)不按时付款或者延迟甚至拒绝付款

怎样才能打破僵局建立起双方的信任度,确保业务能够正常往来?这时候信用证结算(下称(L/C)结算)就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新思路。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让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能有效确保双方分别顺利收款交单。

采取信用证结算,供应商(卖方)只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可得到银行的付款。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单证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今天的文章,为各位外贸行业的朋友打响(L/C)结算的攻防战,以尽量简单通俗易懂的方式,同时以具有逻辑性的顺序为大家详细介绍(L/C)结算中需要知道和注意的各类问题。

信用证简介

信用证(英语:Letter of Credit,常用缩写:L/C),是国际结算中比较常用常见的一种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指由买方(即付款人,申请人)向开证行(开户银行)申请,在买方缴纳开证费用和保证金后,开户行会出具信用证代为作出承诺,保证在符合特定条款和细则的情况下,在指定期限内就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付款给卖方(受益人)的书面文件。

从文字上看起来采用(L/C)结算好像对买卖双方都很有保证,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结算方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却因为(L/C)结算的超多分类,国家间可能存在的软条款、流程繁复以及信用风险等问题,一不小心容易让给这笔交易“打水漂”,轻则收不回货款,重则钱货两空。

01|信用证分类

根据分类依据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等。具体参考下方表格: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02|信用证所涉及主体和义务

通过上面的表格,相信大家对信用证的分类已经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分类认识。在上述的信用证中,通常会全部或者部分涉及信用证的9个主体。那么9个主体分别的定义是什么?他们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继续通过表格为大家直观描述: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03|信用证使用流程

信用证的签发与付款都通过银行进行,从开证到议付一系列流程都是环环紧扣。

在对信用证的分类和信用证所涉及主体的相关信息有所了解后,就需要进一步清晰整个信用证的使用在不同阶段需要完成哪些事项,以及信用证所涉及的主体在不同阶段中所承担的责任。

信用证的整体流程大致如下图: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以国内的外贸企业为例:目前多数外贸企业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一般采用“非全额付款”方式,一般只付给银行20%或30%的款项,其他款项会采用企业自身信用或第三方担保形式来代替,等流程走完而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这样的操作方式能提高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在这种开证方式下,由于企业并不是全额付款,银行会承担一定风险,所以开证所需要的资料会较多,走的流程也会相对更复杂。如果是非全额付款开立信用证时,企业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开证申请人已经在开证行取得授信

(2)有第三方的担保,并已经取得保函

(3)开证申请人的财务资料,例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资质文件等。

(4)开证申请人的基本资料,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银行开户证明、开户资信代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等。

(5)开证申请书、开证人总承诺书、外贸交易合同等。

04|厘清信用证的日期

一份完整的信用证,包含丰富的构成要素,而构成要素中会涉及好几个时间期限。先来看看一份完整的信用证会包含哪些要素: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信用证中经常涉及到的日期有4个分别为:信用证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运期和双到期。

·需注意一点:

表格中并没有出现“双到期”这一个要素。“双到期”是指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与议付到期日为同一日,或者信用证未规定装运限期,但实际操作时最迟装运期与议付到期日为同一日。

通常情况,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当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制单、交单和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的情况时,应当注意需要在信用证到期前几日提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以便有足够时间制备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手续。

其余3个日期以及所表示的含义通过下方表格体现: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05|应对信用证风险的方法

信用证结算,顾名思义是以“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结算方式,因而信用证的几类主体都分别承担着不同程度的风险。

而对于外贸公司以及外贸行业的业务员来说,需要着重了解通过信用证结算交易时可能会带来哪些风险和清楚对应的风险规避方法以尽可能保证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险。

无论是作为买方(进口方,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还是卖方(出口方,信用证的受益人),只要通过信用证结算都会分别面临不同的风险。以下图作为说明: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外贸行业信用证攻防战|如何识别信用证坑爹“软条款”

图片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06|如何识别“软条款”

从上面的表格我们可以知道,信用证的“软条款”可谓是一个“血滴子”般的暗器,伤人于无形。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时,不能正确识别出信用证上面的“软条款”就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地位,在履约和结汇过程中遇到更多不明朗因素。

信用证的“软条款”(也可以说是陷阱条款)是指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中附加的一种条款,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可以根据该条款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从而使卖方控制整笔交易主动权,让受益人(卖方)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付款并不取决于单证是否相符,而是完全取决于买方(进口方)意愿。

在进行信用证交易前,需要正确识别过滤到一些潜在或者明显存在的“软条款”,才能有效维护企业权益。以下列举一些比较常见的一些软条款:

(1)设置质量检验证书障碍,伪造质检证书。

(2)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拒绝接受联合单据。

(3)要求就同一批货物的每个包装单位分别缮制(制作)提单。

(4)信用证条款对运输船只、船龄或航线等进行过多无理限制。

(5)前后自相矛盾,既允许提交联运提单,又禁止转船。

(6)使用记名提单,承运人交货可依据收货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而不必要求其提交正本提单。

(7)要求将1/3正本提单直接寄开证申请人(买方)。买方(进口方)可能持此单先行将货提走。

(8)要求卖方(受益人)提供难以提交的单据,例如是要求使用我国无法开出的CMR运输单据(国际公路货物运输运单)。

(9)收货收据须由开证申请人(买方)签发或核实。此条款下买方(进口方)可能会拖延验货,导致信用证失效。

(10)信用证到期地点和有效期均在开证行所在国。会使卖方(出口方)延误寄单,单据寄到开证行时已过议付有效期。

(11)货物为易腐物质的,要求受益人先寄一份提单,买方(进口方)可持提单先行提货。

(12)货物达目的港且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后买方(进口方)才进行付款。

(13)卖方(出口方)需提交买方(进口方)在目的港的收货证明才能进行议付。

(14)原产地证书签发日晚于提单日期。存在未经检验而装船,装船后再检验的风险。

(15)延期付款信用证下卖方(受益人)交单在前,银行付款在后。

(16)信用证规定指定货代出具联运提单。若中途更改运输方式的,存在收货人不凭正本联运提单进行提货的风险。

(17)信用证规定货物装运后卖方(受益人)不及时寄送1/3提单的,买方(开证申请人)将不寄送客检证,使卖方(受益人)难以议付单据。

(18)在开证申请人(买方)通知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目的港、验货人后,受益人(卖方)才能进行装船,使得装船时间完全由买方(进口方)控制。

(19)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开证申请人确认货样后生效。此类条款使出口货物能否装运完全取决于买方(进口方),导致卖方(出口方)处于被动地位。因为卖方(出口方)见信用证后才能投产,所以会使得生产难以安排,装期较紧,给货物出运造成困难。

虽然说机会与风险同在,但相信没有人希望在业务运营的时候因为各种问题“没留意”而导致踩进一个又一个的“大坑”。所谓打铁需得自身硬,只有提前了解风险,才不畏惧风险。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又较为常见的结算交易方式,有必要把它“读懂和读透”研究清楚个中的细节与风险,才能更好掌握和运用这种交易方式。

(来源: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专题 服务 果园 标签 百科 搜索

收藏

--

--

分享
Hailey的出海经验谈
分享不易,关注获取更多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