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昨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公布,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跨境电商行业,特别是海外仓卖家,对于香港公司架构、个人境外投资以及9810模式的讨论再次升温。
去年以来,随着国内税务监管不断趋严,不少海外仓卖家在一些服务机构和市场宣传的影响下,开始注册香港公司,其中绝大部分是以个人名义注册,并结合0110出口模式开展亚马逊业务。
相关方案往往被包装成“合规简单”“适合多店铺归集申报”“税负更低”等模式,因此受到不少卖家的关注。但实际上,这类架构能够在市场流行,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发展条件。
随着近期税务监管口径进一步明确,此前宣传的“操作简单”“归集申报”“税负更低”等已经不成立。那么,《规定》实施后,这类架构会受到哪些影响?海外仓卖家又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对于开设香港公司,有卖家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在香港开公司,用的是个人身份,不走国内企业的境内投资(ODI)审批,国家管不着。”
《规定》第二条明确提出:“本规定所称投资者,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
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投资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从政策来看,境内居民个人在香港设立公司、持有境外资产、开展境外投资活动,也将纳入管理体系。
第三十三条同时明确:“中国境内居民个人等对外投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因此,对于个人投资香港公司更具体的管理办法,还需要关注后续配套政策。
从《规定》整体内容来看,国家并非限制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外投资。
第五条明确提出:“国家支持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竞争。”
换句话说,监管的并不是“能不能注册香港公司”,而是相关投资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但对于跨境卖家而言,需要更加重视境外投资相关合规要求。《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核准、备案等手续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并处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责任人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格限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不受理相关申请,或者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对外投资活动。
对于卖家而言,如果因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受到处罚,不仅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罚款。因此,提前关注并做好相关合规安排尤为重要。
此外,《规定》第十四条还明确,对外投资涉及资金汇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跨境服务贸易、跨境数据流动、税收征收管理等事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对外投资活动不仅涉及投资管理本身,也与外汇、税务、海关等多个领域的合规要求密切相关。
在跨境经营逐步规范化的发展趋势下,卖家在搭建境外架构、规划资金流转以及处理境内外税务问题时,更需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业务模式、资金流向和税务处理逻辑能够相互匹配,并经得起后续合规审查。
很多卖家会问:监管要求越来越明确,是否意味着跨境电商的发展空间正在收窄?事实上并非如此。
《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明确提出,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从政策导向来看,国家始终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好企业“走出去”。
对于跨境电商行业而言,近年来持续发展的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正是政策支持的重要方向之一。与传统贸易模式相比,9810模式在业务链路、资金回流以及税务处理等方面具有较为明确的制度安排。
首先,资金回流路径更加清晰。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依托完整的出口链路和交易数据,实现销售款项的合规收结汇,资金流、货物流和业务流之间能够形成相对完整的对应关系。
其次,出口退税路径更加明确。9810模式下,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出口退税(去年专门出台预退税政策),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再次,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强。《规定》第六条也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财税、金融、经贸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目前,多地针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品牌出海以及数字贸易发展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
同时,第八条提到金融支持和海外投资保险等内容,也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更多保障。
在合规形势越来越严的情况下,建议卖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关注后续政策动态
密切关注商务、税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后续出台的配套规定,特别是涉及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细则。对于计划注册香港公司或搭建境外架构的卖家而言,在决策之前,不仅要关注架构本身能否搭建,更要综合评估后续的管理成本、合规成本、资金流转成本以及税务处理成本,避免为了追求所谓的“简单”而增加未来的经营复杂度。
2、梳理现有业务架构
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合的出口路径。例如,海外仓卖家就走9810,即使是多店铺运营,也可以先选择部分店铺进行试点,逐步建立规范的出口、收汇和财税体系。
无论采用哪种模式,核心都在于业务流、货物流、资金流和票据流能够形成完整闭环,并符合相应监管要求。
3、完善财税合规管理
随着监管要求不断提升,财税合规已经成为跨境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卖家应当对资金往来、收汇结汇、账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发现并完善可能存在的问题。
尤其是部分企业过去存在长期零申报、账务不完整、按照回款简单确认收入等情况,在当前监管环境下,都有必要重新评估并逐步规范。财税管理不能再停留在“先做业务、后补账”的阶段,而应当成为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对外投资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制度框架。从政策导向来看,国家始终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走出去”,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核心都在于业务真实、资金合规、税务规范,以及资金流、货物流和业务流能够相互印证、经得起检验。
对于跨境卖家而言,与其过度关注某一种架构是否“还能做”,不如更多关注自身业务是否具备长期合规经营的基础。随着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合规能力正在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或许也是跨境电商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蛋总聊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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