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02 17:20
案号:21-cv-01555
原告:Christian Dior Couture, S.A.
起诉时间:03/22/2021
代理律所:GBC
Christian Dior Couture, S.A.(以下称Dior)是来自法国的国际时尚服饰公司,旗下拥有Christian Dior品牌,此品牌创立由创始人Christian Dior于1946年创立,Dior主要经营服饰、香水、化妆品等高档消费品,目前已经是国际享有盛誉的奢侈品品牌。
Dior在美国拥有多个商标,但Dior一般不将与自己品牌名字联系紧密或显著的商标置于商品当中,例如“Dior”和“CHRISTIAN DIOR”,反而经常在自己的产品用一些其他商标用以标识,例如,在服饰上标记“蜜蜂图形”商标以及“CD”文字商标,而在包包饰品上则将“腾格纹”图形商标或者将如“耳环”图形的商标作为其标志。
案件于今年3月22日提起,提起当天GBC立即申请临时禁令,并于第二天临时禁令就已经获批。Dior于2015年起就开始以法律手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至今已经在美国伊利诺伊州东部北区的地区法院提起过23个商标侵权诉讼。目前此案是Dior今年提起的第二期商标侵权的批量诉讼案,请各位跨境电商要注意自己商品是否涉嫌侵犯Dior的知识产权,有则立即下架,并查询邮箱看是否有关诉讼的邮件,并联系律师协助处理。
(来源:Chris说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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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ris说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