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战国时期,为对付强秦,诸国联军,陈兵函谷关。在三国时,魏、蜀、吴利用三角关系,两国常结盟,以弱另一国。在当代,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结盟亦比比皆是。在专利领域,利用专利进行结盟,也是一种正在崛起的竞争手段。
结盟时,若干企业(横向或纵向)以专利技术为纽带,通过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等方式,把多家企业联合在一起。根据现有的模式,结盟大体可分为专利许可、连锁经营和专利联盟三种形式。点击咨询
专利许可,即专利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的商业模式,是最常见的结盟形式。通过专利许可,专利权人有了拥有共同利益的同盟军,他们可以共同对抗专利侵权或其他竞争者的技术竞争。故此,专利许可是一种可以考虑的竞争手段,当然也是最简单的一种结盟方式。
结盟的第二种形式是连锁经营,即用专利把多家门店联系起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目前,大家在市场上见到的连锁经营大多数以商标为各店之间的联系纽带(如真功夫、麦当劳),因为商标容易让人识别和记住,很多人以为连锁经营只以商标为介质,但实际上,连锁经营各店也可以用技术作为纽带,开展连锁经营。以真功夫、麦当劳为例,他们各个门店之间除了商标相同外,原材料相同,蒸、煮、炸、烤等烹饪方法也基本相同。按照专利法,蒸、煮、炸、烤等烹饪方法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如果他们的总部把这些方法申请了专利,则他们各个门店就能通过专利紧密联系在一起。
连锁经营这种结盟方法的最大好处是,利用有限的资金等资源,通过简单复制,迅速推广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找到大量的同盟军和获得巨大的利润。这样,专利权人通过各个加盟店这样的“耳目”,能够非常有效地发现和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增强专利权人的竞争优势。点击咨询
结盟的第三种形式是专利联盟,也称专利池。通常,专利联盟形成后,联盟会对联盟内部的企业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而对联盟外的专利侵权企业,则采取高压打击的方式,制止专利侵权。根据2016年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知识产权联盟名单,全国已经有50多个知识产权联盟,在广东就有LED产业专利联盟、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中国彩电知识产权产业联盟、深圳市工业机器人专利联盟和深圳市黄金珠宝知识产权联盟。在现代化大生产、大分工、大国际化背景下,很少企业可以独占一个细分市场,也几乎没有一家企业可以真正用专利把竞争对手完全阻挡在外。但若某个行业排名靠前的几家企业联合在一起,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们可以在某个时间段取得并保持这种竞争优势。此外,专利联盟会对相关细分市场还会产生如下影响:
1.联盟内的企业可以取得技术竞争优势
联盟之所以能形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联盟内的企业相互需要,即你需要我的专利来提升产品质量,我需要你的专利来降低成本。因此,联盟形成后的直接功能就是联盟内的企业在技术方面的优势会得到极大增强,他们的产品也会更具市场竞争力。
2.增强对某个细分市场的技术控制
“布网”策略虽然能够给竞争对手建立起技术壁垒,但这种技术壁垒存在不少的漏洞,而且也是短暂的。但有了诸多有实力的盟友后,情形就会大不一样:你的,我的,大家的专利网重叠在一起,“里三层,外三层,层层包裹”。这样的网很结实,漏洞少,“大鱼、小鱼”都跑不掉。所以,专利联盟可以帮助联盟内的企业牢牢建立起高高的技术壁垒,一般的企业将会很难逾越这道墙。
适销对路的产品,总会有人仿,专利侵权就会时常发生。如果仅用一件专利去起诉侵权者,就算赢得了官司,判决赔偿额往往会不尽如人意,难以起到威慑专利侵权者的作用。但用若干专利起诉就不一样了,就算一件判决赔偿10万,几件专利可能就会得到几十万的判决赔偿额。对于这类侵权人来说,这个赔偿额还是会让他们心痛的。而且,当有若干权利人同时起诉时,侵权者多少还是会有些畏惧的。点击咨询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珠三角经济形成了一个典型特点,产业集群比较突出,如顺德容桂、中山黄埔的家电产业,顺德乐从的家具企业,中山古镇的LED产业,广州花都的皮具产业。总的来说,这些产业集群产量占到了全世界的50%以上,在这么大的产业中,有品牌企业,同时也有一些落后企业。通过专利联盟,企业获得了技术优势,能够制造出更适合购买者需求的产品,从而实现销售额增长。有了强大的销售额,反过来可以对原材料、配件厂商提出技术、配送等要求。专利联盟因此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相关产业的整合,帮助整个行业升级转型。
专利联盟的形成,是科技的进步,然而,组建专利联盟并非易事。我国文化中有“聚沙成塔”、“聚少成多”这一元素,也有“三个和尚没有(水)喝”的失败经验。战国时期的伐秦联军就被秦国瓦解了。在联盟组建和运营过程中,如何“求大同,存小异”考验着企业老板的心智,也考验着负责联盟制度设计的法律工作者的水平。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组建和运营专利联盟要重点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一)联盟的运营主体怎样设置?设立独立的公司、行业协会?还是委托给第三方管理?中国彩电知识产权产业联盟是通过设立独立公司的形式运营联盟的,而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的运营主体却是知识产权协会。
(二)怎样才能把联盟企业的专利掏出来?专利具有无形性、非品牌性,专利的价值极难得到准确的评估。因此,每个联盟企业应该出多少专利?通过专利获得收益后,该怎样分配收益?这些都是制约联盟发展、壮大的直接因素。
(三)联盟的决策机制如何制定?这是成立联盟的核心,联盟能否成功主要就是要看决策机制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为各方带来经济利益。从以往的经验看,联盟能否设立,设立后能否顺利运营,主要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点击咨询
除此以外,专利联盟的活动应该在遵守我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条件下运行。专利联盟不应该成为联盟成员进行违法活动的庇护所。
*需要说明的是,连锁经营和专利联盟也有专利许可的成分,但因为他们的内涵比专利许可丰富很多(专利许可一般仅仅涉及两家或数家企业,它不会牵扯到几十或数百家商事主体),这里就把一般意义上的专利许可、连锁经营和专利联盟分开,将他们作为独立的结盟形。
(编辑:江同)
(来源:荣哥跨境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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