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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有人注销店铺,管用吗?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初海视野

第一批涉税信息的报送进入倒计时!国庆之前,大批跨境电商卖家已经收到SHEIN、速卖通等跨境电商平台的通知,将在10月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收入信息。在通知中,各大平台均提醒卖家,关注自身合规经营情况,比如要及时纳税申报,依法依规开具发票;不得分拆收入少缴税款等。

有些卖家在新规实施之后,为了隐匿信息规避查税,可能会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易、更换提现账号、剔除“刷单”的收入,甚至注销店铺。这些做法是否可行?有关部门已经给出相应的答复,具体请看下文:

 01.10月报送首批卖家涉税信息

此次报送卖家涉税信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2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及2025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规定,各互联网平台均需报送商家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

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根据要求,平台将在2025年10月内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收入信息(注: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2025年7月之前的收入信息无需报送);并将在后续每个季度终了的次月内(1月、4月、7月、10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一季度的收入信息。

据报道,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互联网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速卖通通知

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SHEIN通知

大量卖家收到通知!刷单收入不得剔除

Lazada通知

SHEIN强调,如果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卖家的店铺经营主体有涉税风险时,平台将依照税务机关要求,向其提供卖家作为经营主体的合同订单、交易记录、资金账户信息及物流等明细涉税信息。

因此,各平台在通知中都提醒卖家,务必关注自身合规经营情况,依法纳税,减少涉税风险。

02.5个必须重视的涉税提醒

如何减少涉税风险?具体来看,目前平台主要给卖家提出以下5个提醒,值得所有卖家重视!

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1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8条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以及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外,平台内经营者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规定,在经营场所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登记注册,不得在违规地点注册。

二、及时办理税务信息确认

平台内相关经营者在市监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后,市监部门将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相关经营者无需另行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平台内相关经营者首次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信息确认,并按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三、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申报,依法依规开具发票。若未如实纳税申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依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平台内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纳税申报。如果没有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五、不得分拆收入少缴税款

平台内相关经营者不得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易、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对于违规分拆收入偷逃税款行为,税务机关会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处罚。

03.与店铺相关的重要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信息,初海视野整理出与卖家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相关的主要问题。

①店铺已经注销,会被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吗?

答:平台内店铺在《规定》实施后注销的,平台企业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如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7月5日注销,平台企业需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7月1日至5日期间的收入信息;如店铺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注销,平台企业需要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②店铺在2025年第3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是否会报送变更前经营者的涉税信息?

答: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第3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店铺变更前、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3季度的收入信息。如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7月20日将经营者由A变更为B,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该店铺经营者A、B的身份信息(报送时应注明经营者A的“经营开始时间”和“经营结束时间”,注明经营者B的“经营开始时间”),以及经营者A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经营者B在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

③是否可以剔除“刷单”收入?

答: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不得自行剔除所谓的“刷单”收入。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雨果网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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