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09:09
2020年2月7日,北京海关发布进一步精简报关随附单证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清单。
2020年2月7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18条措施,决定进一步精简单证,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确有需要可再以电子化方式提交。
2020年3月4日,上海海关发布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精简报关单随附单证,货物申报时将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整体通关效率。为海关点赞!
上海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
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上海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上海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20年3月4日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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