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3-28 18:06
乌国际文传电讯社消息,乌克兰税收部副部长那吾缅科称,在经济部倡导下,税收部决定自4月14日起将汽车特别关税税率下调一半。
早前,全乌汽车进口商和经销商协会主席纳扎连科曾指出,根据世贸组织《贸易保障措施协议》及乌克兰《对进口商品实行特别措施》的法律内容,相关措施执行期超过一年后应在一定期限内逐步放宽。特别关税的实行即将超过一年,应逐步降低税率。
根据汽车生产商的倡议,2013年4月14日起乌开始对汽油发动机排气量1—1.5升和1.5—2.2升的所有进口轿车分别征收6.46%和12.95%的特别关税,征收期三年。10月底,日本、欧盟和俄罗斯就该项贸易保护措施的实行与乌政府展开磋商。
据全乌汽车进口商和经销商协会的评估,特别关税的实行并没有促进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制造业下降速度反而更快、幅度达到34%。
专家评估,特别关税的实行改变了各国进口汽车在乌市场的力量分布,市场对发动机排气量的需求也同时发生变化。
2013年乌克兰汽车品牌ZAZ勇夺销售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