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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农产品进口有新规

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完全禁止从未按13号通知规定,向越南进行植物检疫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口农产品。

      据越南《海关报》12月11日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保局表示,截至2012年12月初,仅有11/59向越南出口植物性农产品和原料的国家,按2011年7月14日的关于进口植物性商品的食品安全检查的13/2011/TT-BNNPTNT号通知,完成了植物检疫和产地追溯手续的注册登记。

      这11个国家是: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泰国、韩国、智利、柬埔寨、南非和印度。为给已与外国合作伙伴签订有原料进口合同的企业创造条件,同时为各国准备材料预留时间,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将最后期限延至2012年12月31日。因此,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完全禁止从未按13号通知规定,向越南进行植物检疫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口农产品。

      另据越南《西贡经济时报》12月13日报道:在接到两家塑料粒子和聚酯纤维生产企业反映其产品受到同类进口商品的竞争后,越南财政部预计将上调部分塑料粒子和聚酯纤维等原料的进口税,报道称,主要竞争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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