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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和直播的合作模式

目前电商和直播的合作模式可以分成网红类(含明星)直播和互动类直播两种模式。无论是何种模式,大都是基于UGC或PGC,利用直播的方式打造丰富新颖的内容,目的是为平台带来额外流量。

电商和直播的合作模式

目前电商和直播的合作模式可以分成网红类(含明星)直播和互动类直播两种模式。无论是何种模式,大都是基于UGC或PGC,利用直播的方式打造丰富新颖的内容,目的是为平台带来额外流量。

目前,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大抵可分为两种:网红类(含明星)直播和互动类直播两种模式,前者的典型代表为聚美优品、网易考拉海购等,后者代表平台主要是波罗蜜。但无论是何种模式,大都是基于UGC或PGC,利用直播的方式打造丰富新颖的内容,目的是为平台带来额外流量,提高打开率和购买量,这意味和映客、花椒等纯直播平台不同,电商+直播最主要目的还是商品售卖。

综合来看,“直播+电商”的模式的确给跨境电商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这算是一种较新的营销变现模式,那除此之外,作为2016年的后起之秀,直播为何能吸引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的目光,纷纷试水呢?

1、刚需:扩展新渠道 收获新用户

首先来看看各大跨境电商获取新用户的成本和渠道。根据比达咨询的数据显示,2015年大电商类的新客获取成本已经达到了400元,获客成本正带给跨境电商巨大的经营压力。而且以往电商获取用户的渠道大抵是传统渠道,比如:平面广告、视频贴片、网站引流等等。这些渠道都是各家争夺的重点对象,但往往被综合实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优先获取。所以不断扩展新渠道,发展新用户是各大平台不变的宗旨。

从直播模式本身来看,自国内百“播”大战以来,数百款直播APP揭竿而起,作为一款新兴的事物,直播模式自身带来的话题性和关注度不容小觑,而这些流量都有可能转化为潜在用户。

所以,跨境电商平台想要扩容新方式获取新用户或者是高粘性的用户,姑且不论直播这种模式的花费和带来的转化率,就作为风口的新模式也算是给跨境电商一个较好的机遇来试水。

2、驱动力:“网红效应”“明星效应”

以现阶段最火的网红类直播为例,无论是聚美优品亦或是网易考拉海购,乃至手机淘宝直播,大抵是与网红或者明星合作,或更进一步与潜网红签约打造属于自身平台的专属网红。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而言网红和明星本身就自带光环效应以及背后数以万计的粉丝流量,意见领袖的作用在现阶段仍是非常有效的方式,这对获客难、成本高的跨境电商而言或许意味着巨大的商机。

3、本质:一种解决信息不对等的方式

对消费者而言,购买跨境电商商品的初衷是为了享受更高品质的商品,充分必要条件为正品,但往往会中招。如何选购高质产品,选择怎样的平台等,都是他们急于了解的内容,同样这也是跨境电商平台急于向消费者传达的。

通过直播+电商的模式,一定程度可以衔接上消费者想要了解商品、品牌方想要告知消费者商品的故事、平台方想要告知用户最好的购买渠道的需求圈,是三方共赢的选择。

目前,采用网红类直播模式的各家,能通过网红、明星的信誉背书帮助扩展商品的知名度,为平台本身带来品牌和流量效应;采用互动模式直播的平台,能通过与用户间的互动让用户感知她想要的商品和其背后的故事。

不得不说,在跨境电商一年死缓期间,“直播+电商”模式给各家提供了一个营销变现的新方式。

本文电脑具体操作的文字内容:电脑型号:戴尔optiplex7070、电脑系统:windows7家庭普通版、浏览器版本:360浏览器12

(来源:从工从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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