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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必须注意的10大问题!

外观设计审查中,若与他人相冲突有何规定?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必须注意的10大问题!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审查中,若与他人相冲突有何规定?

由于一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未经许可就将他人享有独占权的内容运用到产品的外观设计中,例如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外观设计的图案,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样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必然会与已经存在的其他权利产生冲突。这样的冲突显然应当通过提高授权标准加以消除,因此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其中,“他人”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是指依照我国法律享有并且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仍然有效的权利或者权益,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包括商号权)、肖像权以及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在申请日以前取得”指在先合法权利的取得是在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之前。“相冲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使用了在先合法权利的客体,从而导致专利权的实施将会损害在先权利人的相关合法权利或者权益。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时,判断原则不能沿用外观设计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内容。因为,作为在后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如果与在先权利冲突,必然是其损害了在先权利,那么判断原则应当从如何损害了在先权利的角度进行制定,所以,应当使用其他权利的判断原则。在实践中,权利冲突主要表现在与在先的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的冲突。因此,应着重分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这两种权利产生冲突的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

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这10个问题:

(1)相似外观,合案申请

相似的外观设计,最好合案申请。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可能会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提交其中一件,否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

(2)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产品升级换代并不一定需要再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新产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距较小的情况下,其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提交新申请可能由于缺少创新点无法获得授权,即便侥幸授权,维权阶段也可能由于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而被他人提无效。

若产品在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发生了改变,可以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形的变化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

(3)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4)找创新点,最小单元

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5)设计要点,尽量简写

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6)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7)若无必要,不用色彩

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8)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据专利代理律师介绍,当专利权人拿着涉嫌侵权的产品和专利证书向其咨询案件前景时,他们需要了解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专利申请目前有没有对外展览销售过?这一问题尤其对外观设计专利最为致命。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普遍涉及内部结构,举证比较困难,但外观设计专利往往调取网页图片记录(如淘宝的销售记录)即可。

(9)外观版权,交叉申请

很多申请人认为,产品外观已通过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事实上,后者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要大得多。仅通过版权维权,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或赔偿额不足以平衡权利人的维权支出(时间、金钱、精力),打击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甚至放弃维权。所以仅有版权,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

(10)专业的事,找专业人

虽然相较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技术含量较低,获得授权较为容易。但确权不应是专利的最终目的,后续的用权和维权过程才是将专利转化为有用价值的重点。所以,专利代理机构应该以为专利权人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为基本原则,充分挖掘专利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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