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5 08:36
韩国近日确定了“中坚企业3000+”项目计划,拟在2015年底前培育超过3000家中坚企业。
其具体措施包括:将家族事业继承税减免政策适用上限由销售额1500亿韩元增至2000亿韩元;对销售额不足3000亿韩元的中坚企业减免8%的研发税额;在支付贷款期限、结算方式等方面对从事转包项目的中坚企业适用优惠扶持措施等。
韩国所谓“中坚企业”可理解为处于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过渡期,且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
2011年,韩国中坚企业1291家,仅占企业总数的0.04%,但对就业和出口的拉动十分显著,2007-2010年创造了12.8万个工作岗位,比大企业多60%,出口增长12.8%,高于韩国整体出口增幅近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