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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

背对背信用证与转让信用证,是中间商在贸易中经常采用、功能类似的结算工具

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

背对背信用证与转让信用证,是中间商在贸易中经常采用、功能类似的结算工具,但二者的适用性和操作风险又存在着较大差异。银行应通过比较、权衡,在了解客户贸易背景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合适的结算服务。本文重点分析银行开展这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从操作实务的角度阐述相关业务的操作要点,以期为银行相关人员正确处理业务提供参考。

国际贸易活动中存在着利用地理位置、信息及渠道等优势,在供货商与进口商之间做转手贸易的中间商。在具体业务开展上,中间商在自己没有充足资金或希望提高佣金比例时,一般通过两种途径予以解决:一种是同时与供货人、进口商签订两个内容相近的销售合同,并要求进口商开立以自己为第一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然后将这一信用证转让给供货人;另一种也是与供货人、进口商签订两个内容相近的销售合同,但要求进口商先开立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然后以此为保证,向银行申请开立一张以供货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即背对背信用证。近年来,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际贸易有了长足发展,保税区贸易、转口贸易、OSA/NRA平台贸易等中间商业务日趋活跃,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其风险要点,并在具体业务操作上建立必要的防控措施,降低经营风险。

背对背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独立性。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是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存在。首先,背对背证的条款是独立于原证的。即使背对背证要求提交的单据与原证一致,中间商也可以通过修改条款来达到隐藏供货商信息的目的,比如背对背子证将母证的交货条件由CIF改为EXW,由中间商自行安排装船,取得提单发货人抬头,则进口方就无从得知实际的供货商。因此,中间商为了保住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供需双方直接接触而损害其利益,一般采用背对背信用证。其次,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原证开证行责任。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与原证开证行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

第二,具备融资优势。对于供货商来说,既可通过直接将单据寄交背对背开证行获取资金,也可以抵押新证向当地银行打包贷款。对中间商来说,抵押母证可以充当开立子证的一部分授信,相当于利用母证申请人的授信来支持其开展业务,通常在母证开证行承兑以后,就可以获得背对背开证行贴现。许多具有境外关联公司的进口商就能利用境外融资利率低的优势进行融资,比如背对背信用证融资在香港的应用就尤为广泛。

第三,单据和条款修改相对灵活。背对背信用证不仅可以改变诸如单价、总价、装运期及有效期等项目,还可以根据中间商的需要改变其他项目。除了上文提到的修改交货条件以外,还可以修改付款期限,通过境内外付款期限的调整,拉长实际付款期限。此外,当供货人接受的付款币种与进口商的付款币种不匹配时,中间商也可以通过改变背对背信用证币种来衔接。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背对背信用证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一是对商业秘密保护有较高要求的中间商,需要通过背对背证来保证佣金或差价;二是实际供求双方之间交易条件存在较大差异,需要通过背对背证改变某些条件才能达成的交易;三是关联公司间的贸易,通常是境内公司通过境外公司向国外供应商采购,以达到将境内融资转移到境外以及将利润留存境外的目的。

背对背信用证从具体业务实践看,银行开展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风险:

(1)来自母证开证行的风险。背对背信用证业务中,子证与母证相互独立,子证的开证行有义务支付货款给供货商,只要供货商按时提交了合格单据。在子证开证行对供货商付款后,如果母证开证行无理拒付或破产倒闭,或所在的国家出现政治动荡、经济危机、外汇管制,导致无法对其偿付,子证开证行就会面临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2)来自中间商的风险。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在支付货款给供货商后,会告知中间商换单议付,再用替换的单据向母证开证行寄单索偿。若中间商没有能够及时换单,则中间行无法向母证开证行索偿,却仍然要向供货商偿付。此外,若中间商替换的单据出现不符点,母证开证行拒付货款,中间行同样无法收回款项。

(3)单据衔接风险。背对背信用证开立时,需要对其内容在母证的基础上做相应的调整。子证与母证的条款,单据衔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否则,背对背开证行在子证下如果要承担付款责任,而母证交单无法相符,子证开证行就将面临垫款的风险。因此,如涉及单据的改变,这不仅仅是中间商自己的问题,更是子证开证行要考虑的事情。如开证行操作出现失误,导致后续操作中提交的单据无法满足母证的要求,就会面临母证开证行拒付的风险。此外如背对背开证行未审出不符点而对供货商承兑或付款了,而此不符点又被母证开证行发觉而拒付,损失同样要背对背开证行承担,因为其没有对供货商追索的权利。

(4)开证抵押风险。背对背信用证在开立时,中间商通常以母证作为抵押,而母证仅仅是开证行的一项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并非是给中间商一项确定的权利,如果母证遭到开证行的拒付,中间商资信状况又不好,则子证开证行只能以自己的资金对供货商进行偿付。

(5)融资风险。背对背信用证下,大部分中间商会采取贴现母证单据来支付子证款项,由此就产生了融资风险。当背对背信用证子证与母证币种不同的情况下,融资银行还会进一步面临汇率波动的带来的风险。

(来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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