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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财长提议向互联网巨头征税:每年可额外带来5亿欧元收入

法国财长提出了怎样的征税标准和征税范畴?

法国财长提议向互联网巨头征税:每年可额外带来5亿欧元收入

据外媒报道,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 Le Maire)周日表示,将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在法国的收入征收3%的税,这将为法国每年带来5亿欧元额外税收。

勒梅尔表示,此税的征收对象是那些全球数字业务收入大于等于7.5亿欧元,且在法国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公司。据勒梅尔透露,目前有大约30家公司是在该行列中,这些公司大部分是美国公司,但也有来自中国、德国、西班牙、英国、法国的公司。

包括谷歌、亚马逊、Facebook、苹果、优步、爱比邻、Booking和法国在线广告公司克里欧 Criteo等都在征税目标之内。

“21世纪的税收体系必须建立在数据这类在今天有价值的东西上,”勒梅尔说,“同时这还关乎财政公平,因为这些数字巨头缴纳的税收比欧洲中小企业低约14个百分点。”

更公平的税收政策也是此前法国各地爆发的“黄色背心”抗议活动的一个关键要求。

勒梅尔还表示,这项税收政策将针对那些通过帮助企业接触客户而获得佣金的平台公司。像Darty(法国洗衣机和电视零售商)这类在自己网站上销售产品的公司不会成为该政策的“攻击”目标。而亚马逊这样的公司将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

此外,该税还将针对用于广告目的的个人数据销售。

勒梅尔表示,为了避免重复惩罚已经在法国纳税的公司,支付的金额将从税前收入中扣除。

据悉,勒梅尔将于本周三向法国内阁提交一份相关的法律草案,然后提交议会。

法国一直在带头推动欧盟国家向拥有大量数字收入的企业征收更多税款,但进展甚微,因为德国对这一想法并不感冒,而卢森堡和爱尔兰等企业税率较低的成员国则坚决反对这一提议。

对于这一提议,家乐福首席执行长Alexandre Bompard在接受《星期日报》(Journal du Dimanche)采访时表示,是时候结束家乐福等实体公司与美国和中国互联网平台公司之间的财政失衡了,“这些外国公司把产品倾销到法国市场上,却几乎不用缴纳任何税收,这是让人无法容忍的,他们应该按照营业额缴纳一定的税。”

(编译/雨果网 吴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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