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您可能还需要

欧盟“消费者警告”再袭来

16款中国产品被欧盟“消费者警告”,按照欧盟规定,凡被警告产品,均禁止进口,或由进口商、经销商负责召回。

      据2012年第35期欧盟“非食品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8月31日发布的“消费者警告”,由美国、中国、希腊、朝鲜等生产的玩具、电子产品、汽车、服装、纺织品、照明设备等28款产品因化学物质超标、存在人身安全危险、违反欧盟相关指令等遭到德国、西班牙、捷克、英国、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等欧盟成员国投诉,其中一半以上(16款)产自中国。

      按照欧盟规定,凡被警告产品,均禁止进口,或由进口商、经销商负责召回。(详情可登陆www.ec.europa.eu consumers查询)

相关标签: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服务 百科

收藏

--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