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本国的税务居民,实施全球征税原则。
像是中国,就依靠CRS信息交换回来的信息,实现对中国税务居民的税务监管。
而美国虽然没有加入CRS,但却能依靠FBAR等报告要求,了解到其税务居民的境外银行账户情况。
01 什么是FBAR?
FBAR是一项独立于常规纳税申报的申报要求,其旨在通过强制披露离岸资产,来防止美国税务居民逃税。
而FBAR主要由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负责受理申报,而美国国税局IRS则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一般来说,需申报金融账户和资产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养老金和退休账户,以及部分具有现金退保价值的保险账户。
同时,FBAR还适用于拥有外国金融账户且具备以下情形的美国公民、美国税务居民、居民外国人、美国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 财务权益:指拥有或控制的账户,即使账户以他人名义持有(如商业伙伴、朋友或律师)。
• 签名权:指无需拥有账户、即可直接指示交易的权限。例如,老年父母可将子女添加为银行账户共同持有人,以协助理财;或员工可能对雇主的银行账户拥有签名权。
对于多个海外账户的情况,FBAR要求进行合并计算。
打个比方——
若美国公司在香港的银行有4,000 美元,在墨西哥银行有 7,000 美元,需同时申报这两个账户。
年度FBAR的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可自动延期至10月15日,且无需额外申请。
但要注意的是,这个自动延期只是延期FBAR的申报,纳税申报表的延期需要用7004表单独申请。
02 要是不履行FBAR报告义务,会受到何种处罚?
就和不按时提交纳税申报表,会产生「未按时报税」的处罚一样,未提交FBAR也会面临严厉的处罚,且处罚的力度取决于主观意图:是故意逃税未申报,还是非故意违规?
非故意的违规,一般会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具体罚款会根据账户产生违规时的余额进行浮动。
但如果属于故意逃税,则每次违规最高罚款100,000美元,或账户余额的 50%。
听起来这两类罚款都罚的不少,但作为执行方的IRS其实设立了两项计划,允许海外纳税人合规且免予处罚。
一个是简化合规程序,适用于因不知情而未申报所得税和FBAR的纳税人;
另一个则是逾期FBAR提交流程,主要针对已按时完成纳税申报、但未申报外国金融资产、且未被IRS约谈的纳税人。
有些人可能还听过和FBAR很类似的FATCA。
FATCA设立的目的也是为了打击逃税,但二者还是有不少的区别——

图片来源:自制
(来源:艾凡咨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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