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关键时期。对于咱们跨境电商卖家而言,今年要比往年难很多:税务合规之下,之前不怎么关心的供应链端采购发票、平台费用成了必须要考量的东西。
国内采购端,供应商突然注销跑路、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认定非正常户等等,发票没开出来怎么办?
海外销售端,亚马逊后台名目繁多的仓储费、广告费、佣金等,到底能不能在国内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前扣除?
今天,我们就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与监管部门已经透露出来的口径,和大家聊明白。
很多卖家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货已经发往海外仓了,款也付了,但回头找供应商补开发票时,却发现对方公司已经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成了税务非正常户。手里只有采购协议和付款流水,这笔钱还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业务真实,证据链完整,就可以扣除。
根据2026年初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答复,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税务局看的是“完整的证据链”。法规明确规定了相关资料要求,其中前三项是“一票否决”的必备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合规形势下,卖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在日常采购中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并将合同、对公流水、出入库单据、物流轨迹等核心单据作为“标配”进行归档。
除了国内采购的合规痛点,跨境卖家主要的成本支出往往在海外平台。
亚马逊的FBA仓储费、平台佣金、广告费、退款手续费等,占据了营收的很大比例。由于这些费用直接在平台账单中扣除,往往缺乏国内传统的“发票”凭证,导致很多财务在汇算清缴时无从下手,甚至还有人说不能抵扣。
对此,相关法规早有规定,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多次调研,保证落地。
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亚马逊的平台各项扣费,毫无疑问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且“符合跨境电商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必要支出。
因此,从法理上讲,这部分费用是可以且应当予以税前扣除的。
实操层面,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真实发生的费用一定抵扣,但不会让弄虚作假的款项混水摸鱼。
为保障可以落地,监管部门今年已经让部分卖家多次提供平台费用的凭证,截图、支付订单、形式发票、收据等等,各式各样,能够确定的是,只要是真实发生的成本,就可以抵扣,卖家不用太担心。
当然,如果是想通过虚假单据进行违规抵扣,不仅会面临调增,甚至面临罚款的风险。
无论是应对国内供应商注销的凭证危机,还是厘清亚马逊后台庞杂费用的扣除路径,我们都能清晰地看到一个趋势:税务监管正在从以往的“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和“业务实质核查”全面转型。
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不合规模式(无票采购、买单出口、海关代码申报不实、私账走款等)将面临严重损失。对于真正想要做大做强、谋求长远发展的卖家而言,趁着汇算清缴的契机理清历史账目只是第一步。
更长远的战略,是依托国家政策导向,全面梳理供应链与财务合规架构。特别是对于海外仓模式的卖家,主动拥抱“9810”阳光化通关路径,不仅能让国内采购、头程物流、海外销售的资金流与货物流形成闭环,彻底解决成本扣除的后顾之忧,还能名正言顺地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红利,更重要的是,不给自己的后续经营埋雷。
跨境出海的下半场,拼的不再是单纯的胆量和运气,而是企业底盘的稳固程度。让每一笔收入有源可溯,让每一笔支出有据可查,这才是企业长青的真正密码。
封面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蛋总聊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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