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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当地时间5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四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5月14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5月14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原340亿关税第四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40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3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27项。

1.原清单共40项排除产品,本次获得延期与未获延期比例为13:27。

2.原有3个完全排除加征HS编码将恢复加征25%。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2020.5.14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7.6至2020.5.14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5.14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5月14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数据已同步至中美关税加征查询系统,详情如下表:

340亿第四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延长情况表

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小二君注

2020年5月12日美国对34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情况:

1.排除情况

本次340亿关税排除(角注编号9903.88.08)有效期延长共涉及13项产品,详细产品清单见上图。

2.排除效力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产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布获得延长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进口指导和实施的指示。

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USTR通知截图)

USTR通知原文: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Expiring_May_14_2020.pdf

本次340亿排除有效期限延长背景

美国34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7月6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

2019年5月14日,美国批准排除第四批340亿关税加征清单,排除有效期一年。到2020年5月14日,第四批340亿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将截止。

鉴于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美国于2020年3月12日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延长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征询公众意见。温馨提示:此前USTR已公布了340亿关税第三批排除清单延长有效期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获得排除延长有效期的产品自2020年4月18日起适用,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18日。

详情>4月18日起,美国第三批排除清单部分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中美加征关税一览表)重要提醒:5月14日起,美国对部分排除清单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排除一览表)

(来源:关务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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